[独家]为贵州省停止建设已认定水泥项目点赞
在水泥限产(去产量)成风中,吹来一股新风,在还未“出伏”的暑天,颇爽!
贵州省经信委和发改委联合发文《关于停止建设部分水泥项目的公告》(黔经信原材料﹝2017﹞33号)。《公告》称,经贵州省人民政府同意,贵州省决定停止建设贵州毕节江天水泥有限公司日产3200吨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二期技改项目等5个已取得国家公告认定或已明确处理意见的水泥项目。对于停止建设的5个项目在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于2015年12月1日发布的《关于贵州省水泥行业在建项目产能置换方案的公告》中涉及的产能置换指标,予以收回。
按国发41号文件在分类妥善处理在建违规项目工作任务中要求,对确有必要建设的项目,在符合布局规划和环境承载力要求,以及等量或减量置换原则等基础上,由地方政府提出申请报告,报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并抄报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等职能部门,在委托咨询机构评估的基础上出具认定意见,各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补办相关手续。后国办34号文件要求,对国发〔2013〕41号文件印发前的水泥违规项目,未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公告、认定或明确由地方视情处理的,停止生产许可受理,已受理的一律不予许可。
贵州毕节江天水泥有限公司等5个项目已经按国务院文件要求取得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定或明确由地方视情处理,已属合规项目。在这情况下,贵州省作出停止建设的决定,停止新建水泥熟料产能合计达630万吨。即使收回的产能置换指标要用于解决省内部分已建成项目的遗留问题,但其停止建设已履行认定手续水泥合规项目的“勇气”依然可嘉。
5个项目中有3个项目系属华润、中国建材两家央企,停建合计有390万吨水泥熟料产能,占停建产能六成二。对央企这一举动,同样应该赞一个。
在水泥去产能的进程中,需要贵州省这样的勇气,也需要水泥企业集团的支持。
编辑:俞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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