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海东启动8家水泥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青海海东网 · 2017-08-08 09:51

  今年,青海省海东市环境保护局认真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要求,积极推进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目前已启动8家水泥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实施污染物排放许可制,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改革环境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通过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可全面实现环境管理系统化、法制化、精细化、信息化“一证式”管理工作。

  近年来,海东将排污许可证作为政府环境执法和监管的依据,积极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进行把关。规定申请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提交相关资料,负责排污许可证核发的工作人员对企业要进行现场检查,核实企业污染物排放类别、去向和总量,审查合格后向企业核发排污许可证。对不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达到条件后方可发放。

  根据国家要求 ,全国火电、造纸行业从7月1日起必须持证排污,其他行业陆续核发排污许可证。目前,海东市无火电和造纸行业,但已按青海省环境保护厅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启动了8家水泥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明确要求各水泥企业于8月30日前完成排污许可证的申请,确保按期完成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

编辑:俞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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