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要求处置僵尸企业 请中央企业做个表率吧

经济观察报 · 2017-07-31 10:07

  继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之后,7月24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再次着重提及“僵尸企业”处置问题,要求“坚定不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紧紧抓住处置‘僵尸企业’这个牛鼻子,更多运用市场机制实现优胜劣汰”。

  可以预期,近几年“老生常谈”的僵尸企业处置将成为今年下半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发力点。同时,我们注意到,与之前作为去产能“牛鼻子”抓手不同的是,僵尸企业处置也被赋予国有企业去杠杆的重任,和纳入到防控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这一高度来定位。由此,我们认为僵尸企业出清突破口不妨从央企开始。

  去年,国务院国资委已经全面梳理出央企需要专项处置和治理的“僵尸企业”和特困企业2041户,涉及资产3万亿元。不过从央企处置僵尸企业进度来看,未达预期效果。这从国家审计署近期公布的对20户中央企业2015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可窥见一斑。审计发现,一些企业贯彻落实部分政策措施不到位、推动改革进程较慢等问题,例如“僵尸企业”和特困企业处置未按计划完成。举例而言,其中,2016年,中国电建集团未按计划完成6家“僵尸企业”和特困企业处置年度任务,中铁工总公司未按规定将12家符合“僵尸企业”标准的企业,纳入处置目标责任书。

  不难发现,一些央企在僵尸企业处置上似乎还心存犹豫,或采用“缓字诀”,处置动力不足。当前,“僵尸企业”主要分布于钢铁、煤炭、电力、冶金、石油加工等经济强周期或传统产能过剩行业,处置起来会涉及到大量的就业以及社会稳定问题,这或是央企迟迟不愿“动刀”的原因。同时,国内正在进行新一轮的债转股热潮,一些央企或心存侥幸,寄望用这种方法来挽救旗下企业。细分来看,这些僵尸企业多为央企下属的子孙公司,已成为央企的沉重包袱,且占用大量的财政金融资源,使之配置效率低下,试想如果“共和国长子”都犹豫不决,地方国企又该如何着手处置呢?

  值得注意的是,处置僵尸企业已成为防范“灰犀牛”事件和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要义之一。僵尸企业背负着包括银行贷款、债券在内大量的金融债务,也是造成央企乃至国企杠杆率过高的主因所在。事实上,国企的债务风险已经在暴露,如中钢债券违约,地方国企东北特钢也陷入债券连环违约的困局,而违约的出现本身也在加速僵尸企业的市场化出清。中财办官员近日也指出,在下半年的工作中,要做好去杠杆工作,因为这是风险的源头。如果国有企业去杠杆了,企业部门的杠杆肯定要下降,整个国民经济的杠杆率也会下降,这就是从源头上进行防治。这也是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强调要把国有企业去杠杆作为重中之重的原因。

  因此,央企理当带头做好示范,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加快实现市场出清,这有利于提升央企运行效率和国有资本的配置效率,将资源更多投入到节能环保、生物技术、智能制造、高端装备等战略性领域和新的产业形态上,同时也会提高金融资源的使用效率,降低之前对民营部门融资的“挤出效应”。在处置僵尸企业过程中,打破刚性兑付,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反过来也会有利于防范金融系统性风险。

  当然我们也要看到僵尸企业处置的难度之大,如债务重组、人员安置问题,国家主席习近平曾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上表示,要做好转岗就业、再就业培训等各项工作,发挥好社会保障和生活救助的托底作用,确保没有能力再就业人员基本生活。要区别不同情况,积极探讨有效的债务处置方式,有效防范道德风险。

  不管怎样,经济新旧动能的转换需要市场机制淘汰落后的产能和行业,对于连续亏损、不符合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的“僵尸企业”,正如《人民日报》权威人士谈话中曾指出的,“那些确实无法救的企业,该关闭的就坚决关闭,该破产的要依法破产,不要动辄搞‘债转股’,不要搞‘拉郎配’式重组。”

编辑:刘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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