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政策机制等方面支持企业绿色发展

中国矿业报 · 2020-05-29 09:55

全国人大代表、江铜集团德兴铜矿精尾厂副厂长谢建辉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提交了《关于工矿企业绿色发展的相关建议》,旨在解决工矿企业在践行绿色发展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难题。

近几年,随着绿色工厂、绿色矿山、清洁生产等工作的快速推动,绿色发展已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产生了重要的现实意义。但在具体实践中,以传统重工业为主的工矿企业仍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一是企业资金压力大。绿色发展需要企业在环保运行方面加大投入;此外,随着工矿企业特别排放限值的实施和高耗能落后装备淘汰速度加快等,企业需要在短时间内完成更新、改造,资金压力巨大。二是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政府激励政策不足。三是较多的历史遗留问题仍未得到妥善解决,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工矿企业的绿色发展。

因此,谢建辉建议:

一是完善绿色发展激励体系,尽快出台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支持政策。例如,对于《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国土资规【2017】4号文)中的“三、加快政策支持,加快建设进程”,建议出台矿山工业废弃地复垦后用地性质的改变、流转政策,矿业权权益金的返还政策等;国家鼓励矿山企业对贫、杂、难选矿产资源和共伴生资源进行开发和利用,建议增加相关税费的优惠政策,同时考虑企业在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设备采购方面的税率优惠;建议设立绿色矿山建设专项资金,可以从国家财政一般预算中安排,也可以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安排。

二是强化科技支撑,打造绿色发展品牌效应,构建绿色发展长效机制。加强工矿企业共性技术、主要污染物消减、生产生活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节能改造等技术研究,建设绿色发展科技应用示范基地,把绿色发展企业做成品牌。通过以点带面,推动行业快速发展,为促进绿色矿山建设长效机制的构建营造良好氛围。

三是坚持循序渐进,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依法实施差异化管控。一方面,在绿色发展体系相关规范制定过程中,应贯彻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原则,在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先进经验和标准规范的同时,结合国内实际情况,避免出现标准(指标)过高、过严,甚至是企业投入巨大但仍达不到标准要求的情况;另一方面,要尊重客观历史原因,注重管控,切忌根据标准(指标)进行“一刀切”粗暴管理。例如,对于存在历史遗留环境问题,但目前管理规范、其他各方面符合国家要求的工矿企业,应区分不同情况,通过专家论证提出科学合理的解决办法,妥善处理问题,切实依法实施差异化管控。□


编辑:俞垚伊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2024-11-06 07:5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