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反映:菏泽多家混凝土搅拌站违法建立 官方回复了

齐鲁壹点 · 2020-10-20 09:24

日前,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留言称,位于山东菏泽开发区钱江路东段的菏泽中闽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及另一家无名混凝土搅拌站(同一院内,现已把生产主机、搅拌楼、水泥罐安装完毕),在没有取得立项、环评、用地、建设规划等部门审批的情况下,非法施工建设,给菏泽城区混凝土市场平衡造成不稳定因素,当地混凝土生产商多次向菏泽有关部门就此事进行反应,始终没有得到明确答复。  

菏泽市经济开发区陈集镇人民政府进行了调查处理,回复称,菏泽中闽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闽建材)及菏泽开发区聚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泰新型建材)位于山东省菏泽市开发区陈集镇上海路东钱塘路北(陈集镇工业园内),同位于一个院落内。主要经营预拌砂浆及预拌混凝土的研发生产销售,和建材水泥制品的销售等。中闽建材于2018年12月27日成立并同时取得营业执照,聚泰新型建材于2019年5月16日成立并取得营业执照。  

经过现场核查,发现两公司均无环评等相关手续,且擅自施工建设,于2020年8月20日、8月25日分别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责令两公司完善相关手续,手续不全不得开工建设,否则将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2020年8月26日,菏泽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发现两公司均无环评手续,私自施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分别给予10000元和8822元的处罚,目前,两公司已经停止建设,补办相关手续。  

刘家义书记:  

位于菏泽开发区钱江路东段的菏泽中闽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及另一家无名混凝土搅拌站(同一院内,现已把生产主机、搅拌楼、水泥罐安装完毕),在没有取得立项、环评、用地、建设规划等部门审批的情况下,非法施工建设,给菏泽城区混凝土市场平衡造成不稳定因素,当地混凝土生产商多次向菏泽有关部门就此事进行反应,始终没有得到明确答复。  

根据《菏泽市预拌混凝土专项规划》规定,为促进散装水泥发展,科学推广应用预拌商品混凝土,合理布局预拌商品混凝土厂站,提高生产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避免和减少资源浪费,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建设发展趋势,以及城市建设规模,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置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适度控制预拌混凝土商砼站生产规模,避免盲目建设生产过剩,形成有序发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实现环境与社会协调发展。  

菏泽市十个县区2010年至2020年一共规划预拌混凝土企业32家,到目前为止,菏泽地区有生产资质的混凝土企业多达100余家,非法建设中的菏泽中闽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与同一院内的另外一家无名混凝土搅拌站周边15公里内取得生产资质的混凝土预拌企业就多达近30家,与《菏泽市预拌混凝土专项规划》中规定的不低于15公里一家的规定明显不符。  

早在2014年6月,山东省政府就下发文件明确规定各地区发改委不再办理预拌混凝土立项手续,目前整个菏泽地区水泥混凝土年需求量在2千万立方左右,而整个所有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生产量却达到年产量近3亿立方,其利用率不足10%,致使产能严重过剩,且对当地的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更为重要的是造成了国家的土地资源浪费。  

恳请刘家义书记能够关注此事,也希望菏泽当地主管部门担负起应有的监管责任。给正规预拌混凝土生产商和社会各界一个满意的答复!  

山东留言办理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菏泽市经济开发区陈集镇人民政府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菏泽中闽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闽建材)及菏泽开发区聚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泰新型建材)位于山东省菏泽市开发区陈集镇上海路东钱塘路北(陈集镇工业园内),同位于一个院落内。主要经营预拌砂浆及预拌混凝土的研发生产销售,和建材水泥制品的销售等。中闽建材于2018年12月27日成立并同时取得营业执照,聚泰新型建材于2019年5月16日成立并取得营业执照。  

经过现场核查,发现两公司均无环评等相关手续,且擅自施工建设,于2020年8月20日、8月25日分别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责令两公司完善相关手续,手续不全不得开工建设,否则将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2020年8月26日,菏泽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发现两公司均无环评手续,私自施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分别给予10000元和8822元的处罚,目前,两公司已经停止建设,补办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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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佳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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