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中方县五里村水泥厂粉尘严重民告才究?
湖南怀化中方县五里村水泥厂觉的有点眼熟。就在上个月当地媒体报道了一条消息称,4月30日19时,夜幕降临。这时怀化市环保部门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第6组的交办单,中方县台泥水泥厂扬尘大,路面尘土大,环境污染严重。接下来的情节颇有动作类电视剧的风格。?“立即出击!”怀化市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曾令和一声令下,市、县环保部门执法人员迅速出动。20点47分,到达位于中方县泸阳镇五里村的台泥水泥有限公司,执法人员分成3个小组进行突击检查和现场监测。4月30日20点55分,环保执法人员开始用监测设备对窑尾进行实测。23点10分,在台泥水泥厂会议室,中方县环保局副局长周文辉将当晚突击检查发现的问题反馈给水泥厂负责人。
再下来的情节大家都非常熟悉的--企业表态。
针对这次环保检查所发现的问题,企业表示将立即研究出台整改方案,在限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到位。
事件才过去了1个半月,6月15日当地《怀化日报》以“中方县五里村水泥厂粉尘严重?”为题,再次将该企业的环保问题拎了出来。被网友举报水泥厂矿运公路粉尘严重,每天都是灰尘满天飞。
再接下来的情节也是大家非常熟悉的--执法检查回复。
中方县环境保护局回复经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核查,网友所反映的问题是因为台泥水泥有限公司的矿石运输车在运输的过程中扬尘较大,我们当场要求台泥水泥有限公司制定降尘方案并实施,该公司用洒水车不间断地在运输道路上洒水,并在原来一台洒水车的基础上再增加一台洒水车。同时我们环保部门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在不下雨的作业时间内不间断洒水,使扬尘得到有效控制。
依据环保部《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的,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12369”环保举报热线、政府网站等途径,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接受举报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调查核实举报的事项,并将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
这样看来,从程序上似乎无懈可击。环保主管部门接到举报--调查核实--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公开。
有点整不明白的是,中央环保督察第6组的交办水泥厂扬尘大,路面尘土大,环境污染严重,那么我环保主管部门就查水泥厂(区),颇有点执行交办事项决不越雷池一步的劲头。应该说,石灰石矿石进厂本也可能是造成厂区内扬尘大,路面尘土大主要原因之一,也不需要监测一番才可得出的结论。那怎么把整改就“严格”控制在厂大门之内!怎么上级交办什么范围就把检查“严格”控制在什么范围!这种本是捎一脚检查的事,也是应该捎一脚对企业实施全面检查而能发现和处理的事,非要等到民告才究,不太正常?这句问句算是对“中方县五里村水泥厂粉尘严重?”这一问句的补充。
编辑:曾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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