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宿迁市、连云港市等市入2017年江苏省级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入围名单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17-06-14 09:42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017年省级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的公示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江苏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的通知》(苏建城〔2017〕92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近期组织了2017年省级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评审工作。

  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6月12日—2017年6月18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实名)形式反映(邮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

  联系电话:025-51868537,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邮编:210036。

  附件:2017年省级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入围名单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6月12日

  附件

  2017年省级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

  入围名单

  (按行政区划序列排序)

  设区市:无锡市、宿迁市、连云港市

  县级城市:新沂市、靖江市


编辑:鞠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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