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获生态环境部肯定

生态环境部 · 2020-09-29 11:38

生态环境部聚焦“精准高效”目标,积极推动各地建立健全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创新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模式,提高执法效能,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9月27日,生态环境部通报浙江省建立健全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工作情况。浙江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省生态环境、发展改革、公安、财政、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将建立健全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作为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新时代美丽浙江建设的重要举措,试点工作取得丰富成果,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浙江经验”。

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期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构建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提升社会化、智能化、专业化的环境污染问题发现能力,明确了拓宽线索发现渠道、健全举报奖励制度、提高污染源监控覆盖率、完善区域环境监测体系、强化大数据分析研判、加强部门协作联动、提升执法装备水平、实施褒扬激励等具体措施。同时,《实施意见》细化相关部门责任分工,明确保障措施,将监测监控建设、执法装备配备、网格员激励、有奖举报等发现能力建设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近期,生态环境部对浙江省建立健全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工作予以肯定,并向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转发了《实施意见》。

据了解,浙江各地根据建立健全发现机制的有关要求,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提升环境污染问题发现能力。在提升智能化发现能力方面,杭州市推进企业“环保码”试点工作,已经关联11787家排污企业,通过实时采集高频动态生态环境监管数据,动态反映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和环境安全风险状况,成为精准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的“情报中心”。湖州市开发建设企业自巡查系统,将334家企业、1398个管控点位纳入系统管理,借助“大数据”智能手段,自动向企业派发自巡查任务数66489件,已完成46890件。在提升社会化发现能力方面,宁波市组织开展“绿水青山·请您守护”全民行动,专题制播生态环境“民生问政”节目,充分调动各级人大、政协、组织、纪检、宣传媒体等力量,深入一线进行明查暗访,已累计发现解决生态环境问题450余个。嘉兴市建立“三大十招”(三大: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十招:举报电话群众查、镇村网络自己查、市生态办暗访自己查、行业主管部门条线查、电视媒体曝光查、环保民间组织查、无人机无人船高科技查、县区交叉查、公检法环联合查、重点区域盯住查)工作机制,开发生态环境监管智慧平台,积极发动全市各部门、各层级发现上报生态环境问题。目前,平台已累计上报环境问题线索28038条。在提升专业化发现能力方面,舟山市推行环境监管“五步三清单工作法”,利用企业自行排查、第三方机构技术协查、生态环境部门执法检查和自动监控系统网查等多种形式,对各行业企业累计下达《企业环境问题服务提醒单》120余份,帮扶企业解决各类环境问题400余个。

通过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浙江省查处了一批严重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其中嘉兴市嘉善县依托姚庄镇网格员举报线索,成功破获一起特大跨省非法倾倒固废污染环境案件,目前已抓获犯罪嫌疑人40名,采取刑事强制措施36名。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及时总结提炼浙江省试点经验,指导各地建立健全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优化生态环境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编辑:敖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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