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产限产消息来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今年秋冬如何管控?

生态环境部 · 2020-09-29 09:18

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其中要求:

全面实施绩效分级差异化减排。各地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技术指南》 )有关要求,全面推进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鼓励环保绩效水平高的“先进”企业,鞭策环保绩效水平低的“后进”企业,以“先进”带动“后进”,提升环保基础工作整体水平。各地要高度重视,确保将绩效分级有关要求告知到相关的每家企业,组织好评级工作。

对 39 个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按《技术指南》有关指标严格执行,原则上,评为 A 级和引领性的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可自主采取减排措施;评为 B 级及以下和非引领性的企业,应严格落实《技术指南》中不同预警级别各绩效等级对应的减排措施要求。

对国家未明确实施绩效分级的行业,各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可根据本地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需求、工业污染特征、行业污染治理水平等具体情况,自行制定统一的绩效分级标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实施差异化减排措施。对各类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或未达到排污许可管理要求的企业,不纳入绩效分级管理范畴(但应纳入应急减排清单),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采取停产或最严级别限产措施,以生产线计。

推进“公转铁”重点工程。落实《交通运输部等九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的通知》和发展改革委等 5 部门《关于加快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按照文件重点项目清单和时间节点要求加快砂石、火电、钢铁、焦化、铝冶炼、黑色金属矿采选和非金属矿采选等运输量较大行业企业的铁路专用线建设。各地要研究砂石骨料行业运输结构调整政策措施,推进砂石行业清洁运输。提升铁路货运量,具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煤炭、焦炭、铁矿石等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原则上达到 80%以上。

39个重点行业

一、长流程联合钢铁;

二、短流程钢铁;

三、铁合金;

四、焦化;

五、石灰窑;

六、铸造;

七、氧化铝;

八、电解铝;

九、炭素;

十、铜冶炼;

十一、铅、锌冶炼;

十二、钼冶炼;

十三、再生铜、铝、铅;

十四、有色金属压延;

十五、水泥;

十六、砖瓦窑;

十七、陶瓷;

十八、耐火材料;

十九、玻璃;

二十、岩矿棉;

二十一、玻璃钢(纤维增强塑料制品);

二十二、防水建筑材料制造;

二十三、炼油与石油化工;

二十四、炭黑制造;

二十五、煤制氮肥;

二十六、制药;

二十七、农药制造;

二十八、涂料制造;

二十九、油墨制造;

三十、纤维素醚;

三十一、包装印刷;

三十二、人造板制造;

三十三、塑料人造革与合成革制造;

三十四、橡胶制品制造;

三十五、制鞋;

三十六、家具制造;

三十七、汽车整车制造;

三十八、工程机械整机制造;

三十九、工业涂装。

原文如下:

关于征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能源局综合司,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陕西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为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切实加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我部研究起草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意见,并于2020年9月3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部(电子件请发至联系人邮箱)。逾期未反馈请允许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 许硕

电话:(010)65645572

传真:(010)65645580

邮箱:dqsgdy@mee.gov.cn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9月25日

编辑:梁爱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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