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Ⅱ级及以下大气污染应急响应时钢结构装配式工程不予停工
10月1日起,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保障性住房项目全部实施钢结构装配式建造;在大气污染Ⅱ级及以下应急响应措施发布时,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工程不予停工……日前,临沂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等14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贯彻落实省住建厅等13部门〈关于推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下称《通知》),推出涵盖税费、金融、奖补、科创、环保等扶持政策,从规划布局、发展政策、项目建设等领域大力推动临沂市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发展。
作为高抗震设防地区,临沂市积极稳妥地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发展,实现住宅建造方式工业化、绿色化、智能化,不仅能够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节约资源能源和保护生态环境,而且能够大幅度提高住房品质,特别是能够大幅度提高住宅抗震安全性能,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作为山东省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城市的重点地区之一,临沂市将建立健全住建、发改、教育、科技、工信、财政、人社、资源规划、行政审批、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地方金融监管、人民银行、银保监督等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协调机制,制定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发展方案,明确发展目标、主要任务、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统筹推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健康发展。
《通知》明确,2020年10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新建工程项目全面实施装配式建造,其中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保障性住房项目作为试点项目全部实施钢结构装配式建造;支持符合条件的钢结构装配式住宅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将钢结构装配式住宅纳入绿色金融重点支持范围,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项目通过开辟绿色通道、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降低信贷融资成本等方式给予支持;建立健全与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特点相适应的农民工工资支付、预售许可、预售资金监管和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核定制度;在大气污染Ⅱ级及以下应急响应措施发布时,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工程不予停工,但不得从事拆除、土方挖掘、石材切割、渣土运输、喷涂粉刷等作业。
下一步,市将加快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项目的落实,完善技术标准体系,打造钢结构住宅产业集群,创新工程管理模式,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加快人才队伍培育。2020-2021年,全市新开工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力争达到20万平方米以上,同步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全装修和成品房交付。培育4-5家以上市级钢结构装配式建筑龙头企业,推动型钢部件标准化生产基地和钢结构装配式住宅产业园区建设,形成健全有效的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发展机制。
编辑:梁爱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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