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重拳整治“散乱污”企业见成效
为贯彻落实省十一次党代会和全省环保大会精神,加快推进环境保护“一号工程”,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四川省强力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取得积极成效。1-5月,全省PM10平均浓度为86.1微克/立方米,同比2015年下降10.6%,未达标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62.0微克/立方米,同比2015年下降14.0%。优良天数率同比2015年上升7.5个百分点。
一是强化“散乱污”污染整治。全省印发关于开展“散乱污”企业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的通知。成都出台大气污染防治“650”方案,采取断水、断电和清原料、清设备、清产品“两断三清”措施,关停淘汰“散乱污”企业5300家。川南、川东北地区全面开展小锅炉、小作坊、小企业专项整治,坚决遏制无组织偷排漏排等违法行为。
二是加强工业治污减排。加快8台30万千瓦以上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和71台30万千瓦以下燃煤发电机组提标升级改造。大力推进96条水泥生产线、14条平板玻璃生产线提标减排治理。加快淘汰每小时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龙泉驿区等部分县区砖瓦厂全部建成脱硫脱硝除尘设施。
三是加快VOCs综合整治。全省开展VOCs污染源详查,建立VOCs综合管理平台。实施汽车制造、石化行业VOCs专项治理。列出100家VOCs重点企业集中治理。加强成都市加油站和储油库油气回收装置执法检查。
四是强化科技治霾。组建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团队,邀请唐孝炎、郝吉明、张远航、贺克斌等院士专家为全省大气污染防治集中会商、把脉支招,精准发力,提升科技治霾水平。
五是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抽调全省骨干执法力量,对成都平原地区开展日查、夜查、交叉检查,发现和清除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环境问题。5月份集中一周时间检查企业251家,发现大气污染问题414个,立案查处76起,罚款总金额超过2300万元,停产整改1起,查封扣押1起,移送司法2起。
编辑:俞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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