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 提高企业“三重一大” 决策制度执行力
清则心境高雅,清则正气充盈,清则百毒不侵,清则万众归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了新高度,提出要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作为关系企业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是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的核心,也是最易滋生贪污腐败的环节。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于提高企业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推进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意义深远。
近年来,国有企业坚决贯彻中央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各项部署,狠抓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探索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有效形式和方法,积累了宝贵经验。
健全完善制度 明确执行范围
“三重一大”制度,是指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制度。其中,决策的内容、程序,中央早有规范性的要求。
“作为国有企业,必须结合本单位实际,规范地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明确职代会、党代会、党委会的职责权限,构建分工合理、运转高效的运行机制,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沟通机制,使之成为领导班子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能力和水平的基础性保障。”中国建筑装饰集团纪委书记陈锐军表示。
按照《公司法》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神华宁夏煤业集团公司(下称“神宁集团”)建立了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修订、完善了集团公司《董事会工作规则》、《党委会议议事规则》、《监事会工作规则》、《总经理工作规则》及《分公司子公司管理规则》等,建立起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体系。
与此同时,为了搭建起保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的平台,神宁集团按照“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原则,配备了党政领导班子。通过董事会、党政联系会等形式,研究决策企业重大问题、重要人事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党委、纪委就企业重组、机构改革中涉及到的政策、体制等问题,及时向行政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使集团公司各级党政组织在体制上有机地衔接与融合,搭建了企业党委、纪委参与企业决策和发挥保证监督作用的平台。
“企业要结合企业自身经营情况和企业人力资源结构等基本现状,将‘三重一大’制度内容与企业经营融合在一起,规范制度内容,明确制度执行范围。”专家表示。
规范决策流程 完整决策记录
实践当中,因为流程的错乱影响决策的科学,危害依然严重。个别企业的一把手,甚至有意通过流程倒置,把“三重一大”决策转化成自己独断专行、搞一言堂的道具,演变成为规避党纪政纪追究的魔棒。
陈锐军表示,流程规范的要点,应包括会前、会中、会后三个环节。会前,拟决策提案提出的可行性论证,多方案比较进行风险识别,上会前做充分沟通,参与决策者提前对提案研究并结合本岗位的意见梳理。会中,部门介绍提案并提出倾向性意见,分管领导补充介绍情况,相关部门充分表达意见,领导班子按照排名逆序提出个人意见,一把手一定要最后发言,既提出本人的观点,也归纳总结集体决策所形成的决议。会后,决策资料认真整理和归档,决策事项责任落实、督导推进。其中,一把手最后发言,是避免“变相一言堂”、保证全体决策者真实表达各自意愿的关键。
“在明确‘三重一大’制度的执行内容和范围的同时,还要明确执行人的责任和义务,记录每项决策的发生经过,做到有依据可查。”专家提醒。
在陈锐军看来,完整的决策记录和规范的档案整理,是参与决策人员充分表达意见的原始记录,也是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依据。完整的档案资料,至少应包括决策内容、会议议程、相关文件、会议原始录音、原始会议记录以及经决策者补充、确认,已充分表达了决策者意愿并签字认可的会议记录整理稿,记录决议的会议纪要,以及决策事项执行情况的报告。
明确监督检查 保障执行质量
国有企业坚持“三重一大”制度,是从制度层面上明确了宏观方向,如果要保证真正落到实处,需要一套明确的监督检查流程,从而保证每一重大事项都能通过集体研究来体现。
对此,专家建议从四个方面入手:一是进一步明确细化“三重一大”内容;二是发挥国有企业已有的监督职能,如纪检、监察、审计、监事会的作用,保证制约有效;三是定期检查,这需要将同级检查和上级监督相结合;四是问责和追究。
据了解,为了加强大额度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促进企业廉洁经营,神宁集团自上而下创建了“产品统一销售、货款统一结算、物资设备统一招标采购”的管理监督机制,有效预防腐败现象发生。在建设工程及物资采购招投标方面,神宁集团推行“阳光工程”,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的招投标领导小组,公司各职能部门为小组成员单位,下设办公室专门管理招投标日常事务,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审核、监督及审批。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始终将重大投资项目的审批、建设及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作为监督管理的重点,通过开展效能监察或参与项目评审、招标文件的审查及竣工验收等形式,全过程履行监督检查职能,有效维护了招投标活动的严肃性和公开、公正和公平。
在企业发挥本身已有监督职能的同时,专家表示,企业内部可以同政府监督部门一起设置监督小组,监督企业经营状况、管理制度制定、人力结构调整等工作,政府监督人员在此过程中起到协调和调度的作用,引导企业开展更加完善的监督工作,确保企业内部管理和经营过程中处于一种明朗和清晰的状态,企业内部监督人员在此过程中起到实施执行的作用,将政府监督意见落实到实际经营中,贯彻党的思想路线和执行要求。
编辑:俞垚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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