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关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关于征求《关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切实加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我部组织制订了《关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印送给你们研提意见,请于2017年5月25日前将意见函告我部,逾期未反馈请允许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大气环境管理司 王凤
电话:(010)66556285
传真:(010)66556282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关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3.编制说明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5月18日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能源局综合司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中国炼焦行业协会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中国水泥协会
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
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协会
中国陶瓷工业协会
中国砖瓦工业协会
(部内征求意见单位:规财司、政法司、科技司、环评司、监测司、环监局、督察办)
编辑:孔雪玲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