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昌水泥暴露多处管理漏洞 燃爆隐患区安全设备形同虚设

2017/04/12 09:05 来源:大众网-山东24小时记者 李兆辉

执法人员在中昌水泥生产线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的现场操作人员普遍没有佩戴防尘口罩。“水泥生产企业存在很大的粉尘污染,容易对职工造成粉尘伤害,如果不佩戴防尘口罩,职工得肺部职业病的可能性很大。”专家组专家韩立林对大众网记者说。......

  从4月10日开始,山东将组织近万人次的执法队伍,进驻1000多家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这是山东安全生产领域一次规模空前的异地执法检查,也是全国规模最大、覆盖行业最广的一次安全生产交叉检查。从4月11日起,大众网记者将全程跟随执法人员,直击安全生产检查现场。

 山东安全生产大检查系列报道①

  在一家企业连轴检查4个小时,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同步进行,现场曝光企业的管理漏洞和安全隐患,给企业当场上了一堂深刻的警示教育课……这是枣庄安监局进驻淄博进行异地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一天检查出的问题。4月11日,大众网跟随执法人员来到淄博采访了解到,这家名为“淄博中昌特种水泥有限公司”(下称中昌水泥)的企业,不仅在易燃易爆区域将消防池挪作他用,就连应急救援的灭火器一个也没有布置。对于职工的健康保护,该企业也存在漏洞,有职工查出肺部异常,医院建议复查,但企业时隔近一年无动于衷。

  4月11日,执法人员在淄博中昌水泥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多处安全管理漏洞。

  易燃易爆的煤粉大面积堆积,附近消防栓里居然没水,现场找不到一个灭火器

  煤炭是水泥生产中使用最普遍的一种燃料。为加快煤炭燃烧过程的化学反应速度,达到要求的燃烧温度,形成生料煅烧成熟料要求的高温环境,原煤必须粉磨成细粉,即煤粉。

  据此次异地执法专家组专家介绍,由于煤粉容易燃烧、爆炸的特性,其制备、输送、储存和使用过程中易出现自燃或爆炸事故,煤粉制备过程中误操作也存在诱发事故的因素,煤粉制备系统是水泥工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频率较高的环节。

  尽管煤粉的安全隐患如此之大,但在淄博中昌水泥的煤场(煤粉的储存场所),却暴露出诸多管理漏洞。

  4月11日下午,大众网记者和异地执法人员以及专家一同来到中昌水泥的煤场。经验丰富的专家,一进煤场就对位于煤场门口一侧的喷淋设备进行了检查。结果发现,喷淋设备开关上堆满了一层厚厚的煤灰,而且即使调至开启状态,煤场上方的喷淋设备也不见有任何的水雾淋下来。

  “这就说明,喷淋设备形同虚设,一旦发生燃烧或爆炸,起不到任何的灭火作用。”专家组成员李廷茂对大众网记者说。除此之外,易燃易爆的煤场,应该配备一定数量的干粉灭火器,但在现场却一个也没发现。

  更让人感到害怕的是,在煤场室外,原本应该用来应急救援的消防栓里居然没有一滴水,就连消防水池也被挪作他用。“一旦发生火灾或爆炸,根本无法使用这些设备进行施救,人员安全也得不到及时的救援。”李廷茂说。

  现场职工未戴防尘口罩,有职工查出肺异常被建议复查,但企业时隔近一年无动于衷

  执法人员在中昌水泥生产线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的现场操作人员普遍没有佩戴防尘口罩。“水泥生产企业存在很大的粉尘污染,容易对职工造成粉尘伤害,如果不佩戴防尘口罩,职工得肺部职业病的可能性很大。”专家组专家韩立林对大众网记者说。

  执法人员和专家现场发现的这一问题,在职工职业体检报告中得到了印证。

  一份山东省职业病医院体检中心的体检报告显示,中昌水泥有一名职工存在肺部异常现象,即双肺可见散在点状小阴影。医院建议进行复查后,该企业遵从了建议进行了第一次复查。但复查结果仍然存在异常,医院给出了更加明确的复查建议:结合职业史,到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院复查。但对于医院的第二次复查建议,企业在时隔近一年后仍无动于衷。

  “医院两次建议复查,说明该职工很有可能存在职业病。企业应该尽快组织该员工进行复查。但从体检报告来看,该企业时隔近一年,仍未对这名肺部疑似职业病的员工进行复查。”执法人员向企业负责人反馈这一问题,并提出了整改意见。

  据了解,中昌水泥建于2002年,位于淄博张店区,法定代表人为王忠伟。该企业2015年年报显示,中昌水泥三方股东分别为胜利油田营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淄博胜利乾庆物资经贸有限公司和李建华。该企业生产的特种水泥主要供给胜利油田和中海油。

  看现场、查资料,一个企业细查了四个小时,执法人员现场曝光安全管理漏洞

  今天,是枣庄安监局进驻淄博境内检查非法违法行为的第一天,也是此次全省异地执法进行现场检查的第一天。9个人的执法队伍,进驻中昌水泥足足四个小时,查出的问题现场向企业和媒体进行通报。

  除了上述问题,中昌水泥还存在的安全隐患包括:泄爆片属于自己制作的,未使用有资质企业生产的泄爆片,存在安全隐患;煤粉仓没有设置吸尘罩;煤粉仓现场除尘系统没提供维护保养记录等。

  对于执法人员和专家现场检查出来的问题,中昌水泥负责人未提出异议。

  对于这些检查出来的问题,执法组(枣庄安监局)现场向陪检组(淄博安监局)进行了移交,由陪检组对其属地企业下达相应的执法文书,并且按照“当日事当日毕”的原则,连夜由该企业负责人确认后签字,以便及时做出处罚,督促企业尽快整改安全隐患,防止发生事故。

  “企业的隐患排查应该是企业自己的事情,负有不可推卸的主体责任,出了安全生产事故,首先要被追责。但由于部分企业过于重视经济指标,而忽视了安全生产,出现了政府忙、企业闲的怪现象。”山东省安监局相关工作人员对大众网记者说,此次组织山东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异地执法,很重要的目的就是通过避开“人情执法”,实打实地检查企业安全隐患,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编辑:孔雪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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