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住建部:未来三年 推出10万套价值200亿的政策性租赁住房
近日,福州市政府与中国建设银行签订《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战略合作协议》。建设银行将通过对公及个人信贷产品、REITs、专项债券等方式,提供不少于200亿元的融资支持福州政策性租赁住房的建设发展。
根据协议,未来三年福州市政府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通过新建、改建、盘活存量住房等形式多渠道筹集政策性住房10万套(间),重点解决新市民的阶段性住房困难。建设银行将发挥资金、科技、渠道、集团母子公司联动等方面的优势,提供包括金融产品支持、房源筹集运营、信息系统支撑等一揽子的综合服务,为百姓住有所居提供金融解决方案。
政策性租赁住房是指由政府给予政策支持、市场主体投资建设,主要利用存量闲置土地和闲置房屋,坚持小户型、低租金,服务新市民等群体。去年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署在福州等13个城市开展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试点工作,大力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
福州首个集体用地租赁住房
将于2021年底建成投用
据了解,作为福州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实施首例——榕寓 战峰长租公寓项目(非公开拍卖出让)已于今年1月启动建设。
该项目位于新店镇战峰村上柳路西侧、满洋路南侧、晋安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北侧。项目计划建设2栋长租公寓,户型配比以单居室为主,重点满足晋安区和鼓楼区内上班族、教师、高校毕业生等多元人群的住房需求。
项目将于2021年底建成投用,公寓为精装修,配置日常所需的家具、家电,届时租客可以拎包入住。按照计划,该项目的房屋出租,将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进行。即,线上拟由福州市建立统一的租赁服务监管平台,线下可至现场登记。
公寓租金将统筹考虑区位、配套、市场需求等因素,并参考周边水平,与社会房屋租赁市场接轨。也就是说,租金低于周边同等户型住房。
福州首批试点5幅租赁住房地块
第二批试点两幅地块曝光
近年来,为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平稳发展,福州市正大力推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等试点工作,加快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的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住房租赁企业享受相关支持政策,加强住房租赁市场金融服务。
去年,财政部曾组织开展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全国竞争性评审,福州、厦门脱颖而出,列入中央财政支持的16个示范城市范围,并将因此分别获得连续三年每年8亿元的资金支持。
▲ 福州首批租赁住房用地分布图
根据早前公布的《福州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实施方案》,福州将在仓山区、晋安区住房需求强烈的区域,统筹兼顾、循序渐进,适当集中建设,分批开展试点。首批位于仓山区、晋安区试点地块也随之公布,共有五幅,总面积约109亩。
首批试点地块为——
▲仓山区建新镇洪光村,洪塘路与园亭路交叉以西,面积约12.94亩。据了解,目前洪光村集体土地建租赁住房试点地块这个项目正在申报审批阶段,后期如何运作尚未确定。
仓山区建新镇红光村租赁住房用地示意图
▲仓山区建新镇联建村,兴顺物流以西,面积约23.82亩,该地块将于4月20日公开出让。
▲仓山区盖山镇竹榄村,三环路以北,苏闽物流以南,面积约22亩。
▲晋安区新店镇战峰村地块,土地面积约20.3亩(即榕寓 战峰长租公寓项目,已启动建设)。
▲晋安区新店镇后山村地块,土地面积约30亩。据悉,该地块已完成项目选址。目前地块尚未开展征迁工作,该地块暂未确立联营企业。
另外,根据晋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0年1月14日回复,新店镇秀山村和杨廷村拟列入福州市第二批试点地块。
集体建设用地,又叫乡(镇)村建设用地或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是指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个人投资或集资,进行各项非农业建设所使用的土地。大致可分为三大类: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经营性用地。
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既能够增加房源供给缓解住房供需矛盾,又能够增加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编辑:李佳婷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