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如生: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严峻

建筑管理 · 2017-04-01 09:48

  3月25日,广州市第七资源热力电厂工程发生操作平台坍塌事故,造成9人死亡,2人重伤。事故原因:施工单位未编制高处作业平台专项方案,作业平台结构不合理,整体稳定性差,施工过程中局部荷载过大引起平台失稳坍塌。

  3月27日,湖北省麻城市五脑山水上游乐项目建筑工地发生一起脚手架垮塌事故,造成6人死亡。事故原因:未批先建,没有办理任何报建手续,无监理单位。

  3月27日,河北省保定市裕华商务中心工程发生吊篮倾覆事故,造成3人死亡。目前进展:事故原因调查正在进行。

  3月27日,安徽省安庆市桐城金色阳光城项目发生塔吊倾覆事故,造成3人死亡。目前进展:事故原因调查正在进行,桐城全市所有在建工地已经停止施工,进行安全生产大排查。

  3月28日,重庆江北区石子山一处正在进行边坡抢险处理的施工项目作业面突然发生垮塌,3人死亡,3人正在救治中。目前进展:事故原因调查正在进行。

  3月27日到29日,住建部接连下发3份事故查处督办通知书。在广州“3·25”事故、湖北麻城“3·27”事故发生后,住建部立即组成事故督查组赶赴现场,指导人员搜救、事故应急及事故调查工作。

  住建部作出紧急部署

  针对近日接连发生的安全事故,3月27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紧急通报,要求对重大安全风险和隐患进行动态排查。同时,针对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容易发生群死群伤的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治理。随后,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建办质函[2017]214号),对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紧急部署。

  1、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对高支模、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检查力度,坚决遏制建筑施工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依法严厉查处压缩合理工期、未按规定履行法定建设程序、转包、违法分包和以包代管等行为。

  2、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推动实现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行为规范化、安全管理流程程序化、场容场貌秩序化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

  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严格各项安全标准和要求,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逐步完善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长效机制。

  3、严肃追究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执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企业和人员要加大处罚力度,依法暂扣或吊销相关证照,并依照有关规定在招投标、资质管理等方面予以限制。

  司长李如生谈安全生产

  近日,一些地区连续发生建筑施工群死群伤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针对此情况,住房城乡建设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遏制建筑施工事故频发的局面,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司长李如生接受采访谈安全生产。

  问:当前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如何?

  李如生:当前,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仍很严峻。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全国房屋市政工程总体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呈上升趋势。据初步统计,截至目前,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事故86起,死亡人数78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上升10.3%,死亡人数上升11.3%。

  二是群死群伤事故还时有发生。尤其是3月25日至27日,短短3天的时间,就相继发生了4起群死群伤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建筑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3月25日,广州市第七资源热力电厂工程发生操作平台坍塌事故,造成9人死亡,2人重伤。3月27日,河北省保定市裕华商务中心工程发生吊篮倾覆事故,造成3人死亡;安徽省安庆市桐城金色阳光城项目发生塔吊倾覆事故,造成3人死亡;湖北省麻城市仙山牡丹博览园水上乐园综合楼工程发生模板支撑脚手架坍塌事故,已造成6人死亡。

  问:近期连续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李如生:从当前几起事故初步了解的情况来看,事故发生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一是工程建设相关主体安全责任不落实。建设单位管理缺失;施工单位对项目的安全生产疏于管理,存在以包代管的行为;监理单位对工程项目的监理不到位,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整改不力。

  二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施工人员违规作业。有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编制专项方案就进行施工。

  三是有的工程项目未办理土地、规划及报建等任何手续就进行施工,也没有合法的施工单位。以上这些违法违规行为和问题,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也给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危害。

 问:对于当前连续发生事故的这种情况,住房城乡建设部采取了哪些应对措施?

  李如生:针对当前事故频发的情况,我部按照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批示指示,第一时间派出相关司局和专家组成的工作组,赶赴事故发生地,调查了解事故情况,指导配合地方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善后处置及事故查处等工作。按照相关制度规定,我部对近期发生的几起较大事故立即进行了全国通报,并督办事故发生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时结案上报事故查处的相关情况。同时,专门下发通知,紧急部署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思想,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二是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对高支模、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检查力度,坚决遏制建筑施工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三是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严格各项安全标准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推进企业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逐步健全完善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长效机制。

  四是严肃追究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认真做好事故查处工作,严格执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我部将随时对安全生产事故严重及多发地区进行约谈和专项督查。

  开展“3年行动”,提升工程质量安全

  2016年,“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结束,共查处违法项目超2万个。2017年,将要全面开展“升级版”的“三年行动”。住建部决定用三年左右时间,在全国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追责升级

  建设单位:全面落实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特别是要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

  从业人员:强化个人执业管理,落实注册执业人员的质量安全责任,规范从业行为,推动建立个人执业保险制度,加大执业责任追究力度。

  项目负责人:严格执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规定,强化项目负责人的质量安全责任。

  工程质量终身责任: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面承诺、永久性标牌、质量信息档案等制度,加大质量责任追究力度。

  强化监管

  强化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

  重点检查:重点加强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部位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检查。

  加大对轨道交通工程新开工、风险事故频发以及发生较大事故城市的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开展新建工程抗震设防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和减隔震工程。

  专项整治:深入开展以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

  生命无价!无论什么时候,都请记得“安全生产大于天”。

  文件原文: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建办质函[2017]214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近日,一些地区接连发生建筑施工群死群伤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3月25日,广东省广州市第七资源热力电厂工程发生操作平台坍塌事故,造成9人死亡。3月27日,河北省保定市裕华商务中心工程发生吊篮倾覆事故,造成3人死亡;安徽省安庆市桐城金色阳光城项目发生塔吊倾覆事故,造成3人死亡;湖北省麻城市仙山牡丹博览园水上乐园综合楼工程发生模板支撑脚手架坍塌事故,已造成6人死亡。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接连发生安全问题的紧急通报》(安委办明电[2017]7号),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研判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思想,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要充分认识近期一些项目集中复工、部分企业赶工期、抢任务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挑战,深入分析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举一反三,有针对性地采取强有力的应对手段及措施,强化监管,强化责任落实,堵塞漏洞,严防事故发生,扭转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局面。

  二、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结合《关于开展2017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建安办函[2017]3号)要求,突出重点,强化对高支模、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检查力度,坚决遏制建筑施工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要依法严厉查处压缩合理工期、未按规定履行法定建设程序、转包、违法分包和以包代管等行为。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责令停工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我部将适时对安全生产事故严重及多发地区进行专项督查。

 三、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推动实现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行为规范化、安全管理流程程序化、场容场貌秩序化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要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严格各项安全标准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推进企业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深入开展。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督促企业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逐步健全完善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长效机制。

  四、严肃追究安全生产事故责任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做好事故查处工作。要严格执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按照规定及时上报事故调查处理的相关材料。要依法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企业和人员要加大处罚力度,依法暂扣或吊销相关证照,并依照有关规定在招投标、资质管理等方面予以限制,切实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同时,要加大事故整改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相关单位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7年3月28日

[Page]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建质[2017]57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划国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精神,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我部决定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现将《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7年3月3日

  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安全生产,人命关天。为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精神,巩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成果,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和“强化政府监管”两个重点,坚持企业管理与项目管理并重、企业责任与个人责任并重、质量安全行为与工程实体质量安全并重、深化建筑业改革与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重,严格监督管理,严格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着力构建质量安全提升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以下简称提升行动),用3年左右时间,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工程技术创新能力,使全国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三、重点任务

  (一)落实主体责任。

  1.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特别是要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

  2.严格落实项目负责人责任。严格执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规定,强化项目负责人的质量安全责任。

  3.严格落实从业人员责任。强化个人执业管理,落实注册执业人员的质量安全责任,规范从业行为,推动建立个人执业保险制度,加大执业责任追究力度。

  4.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面承诺、永久性标牌、质量信息档案等制度,加大质量责任追究力度。

  (二)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1.提升建筑设计水平。贯彻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倡导开展建筑评论,促进建筑设计理念的融合和升华。探索建立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后评估制度。完善激励机制,引导激发优秀设计创作和建筑设计人才队伍建设。

  2.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完善工程质量管控体系,建立质量管理标准化制度和评价体系,推进质量行为管理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活动,实施样板引路制度。制定并推广应用简洁、适用、易执行的岗位标准化手册,将质量责任落实到人。

  3.提升建筑施工本质安全水平。深入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推动建筑施工企业实现安全行为规范化和安全管理标准化,提升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

  4.提升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风险管控水平。建立施工关键节点风险控制制度,强化工程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施工安全条件审查。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落实企业质量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责任。

  (三)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1.推进信息化技术应用。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营维护全过程的集成应用。推进勘察设计文件数字化交付、审查和存档工作。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数字化监管。

  2.推广工程建设新技术。加快先进建造设备、智能设备的推广应用,大力推广建筑业10项新技术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关键技术等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工程建设专有技术和工法,以技术进步支撑装配式建筑、绿色建造等新型建造方式发展。

  3.提升减隔震技术水平。推进减隔震技术应用,加强工程建设和使用维护管理,建立减隔震装置质量检测制度,提高减隔震工程质量。

  (四)健全监督管理机制。

  1.加强政府监管。强化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加强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部位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完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规范设计变更行为。开展监理单位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质量监理情况的试点,充分发挥监理单位在质量控制中的作用。加强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推进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和惩戒机制,强化信用约束。推动发展工程质量保险。

  2.加强监督检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加大抽查抽测力度,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深入开展以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对轨道交通工程新开工、风险事故频发以及发生较大事故城市的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开展新建工程抗震设防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和减隔震工程。

  3.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监督队伍建设,保障监督机构人员和经费。开展对监督机构人员配置和经费保障情况的督查。推进监管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进行监督检查。完善监督层级考核机制,落实监管责任。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7年3月)。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提升行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2017年3月31日前将实施方案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二)组织实施(2017年3月—2019年12月)。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落实。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抽查抽测的基础上,每半年对本地区在建工程项目全面排查一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每半年对本行政区域工程项目进行一次重点抽查和提升行动督导检查。住房城乡建设部每年组织一次全国督查,并定期通报各地开展提升行动的进展情况。

  (三)总结推广(2020年1月)。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深入分析问题及原因,研究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和建议。对提升行动中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编辑:鞠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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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6 00:3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