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实施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立法推动垃圾产业健康发展

中国建材报 李警钟 刘博 · 2017-03-24 10:36

  两会期间,“建筑垃圾立法”成为代表委员们的热议话题之一,两会闭幕后,记者专门来到吉林省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采访,了解到他们通过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立法,为吉林省建筑垃圾全产业链的健康发展提供了规范。

  早在2013年初,吉林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开展了“建筑废弃物再利用”课题调研,制定了《建筑废弃物再利用调研工作方案》并进行了专题调研。

  吉林省作为全国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省,针对在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推进中遇到的新问题,不断完善和补充新的地方法规。吉林省墙改办主任程立军介绍说,2014年年末,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将《吉林省建筑废弃物减排与资源化利用管理规定》的立法建议提交吉林省政府法制办。2015年,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将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立法工作列入调研论证阶段。紧紧抓住国家将吉林省列为首个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试点省的有利时机,积极推进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全面展开。

  一是起草《吉林省建筑废弃物减排与资源化利用管理办法》,并列入吉林省人民政府立法计划,现在省直各部门,各地市征求意见和省内调研工作已结束;

  二是印发《吉林省“建筑垃圾管理与资源化利用试点省”工作实施方案》,并积极贯彻落实;

  三是推广应用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编写《吉林省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处置厂(站)建设技术导则》,并颁布实施;

  四是组织开展《吉林省建筑废弃物再生骨料混凝土制品应用技术规程》立项申请,并列入吉林省住建厅《2015年全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及标准设计制定(修订)计划(三)》,从法律法规上保证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有法可依。

  吉林省实施这些新出台的技术规程、导则、地方标准后,推动和解决了全省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的新问题。程立军表示,针对吉林省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缺少国家的法律法规指导,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的推广应用还没有国家层面的产业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吉林省的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还没有形成产业链,缺少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激励措施和产业扶持措施;对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的资金支持渠道过于单一、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产品生产成本较高、产品品种较少,缺乏市场竞争力3个问题,吉林省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

  吉林省积极做好资源综合利用减免税产品认定工作,组织编制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的技术导则、设计标准、图集和施工与验收规范。鼓励设计单位在施工图设计上优先采用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品。在新型墙材核定工作中优先支持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这些新出台的技术规程、导则、地方标准的落实和规范,加快了吉林省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产业链的发展。

  截至2016年底,吉林省新增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7个,投资资金合计约为1.37亿元,年设计产量约为663万立方米。全年处理建筑废弃物总量218.94万吨,生产建筑材料的建筑废弃物使用量占建筑废弃物总量的比例为14.72%,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91.65%。

编辑:俞垚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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