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混凝土与水泥制品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有关文件精神,我会已连续5年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工作。为继续加强混凝土与水泥制品行业的诚信建设,推动行业自律,我会将继续遵循“公开、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商务部和国资委的统一部署,开展2017年混凝土与水泥制品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一)依法登记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且为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会员。
(二)成立已满3个会计年度,近3年均有主营业务收入,企业处于持续经营状态,非即将关、停的企业。
二、申报程序
(一)申请混凝土与水泥制品行业信用评价的企业,请填写《混凝土与水泥制品行业信用评价报名表》(见附件1),加盖公章后的纸质版邮寄至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信用评价工作部(简称“信评部”)或电子版发送至协会信评部电子信箱。
(二)审核通过后,协会为企业开通填报账户,企业登录协会官方网站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网(www.ccpa.com.cn)首页“诚信建设”专栏,进入信用评价在线填报系统。按填报要求填写申报书,填写完成后,在线打印申报书并附相关书面材料装订成册。将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邮寄至信评部。
三、时间安排
报名表截止日期:2017年5月30日
在线填报系统及书面材料截止日期:2017年7月1日
结果公告:2017年10月(详见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网www.ccpa.com.cn)
发布结果并授牌:2017年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行业大会
四、评定程序
(一)初评
委托专业评级机构对参评企业进行评审,并在征求相关机构、用户等意见的基础上,初步拟定参评企业的信用等级。
(二)公示
评为A级及以上初评企业名单将通过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网(www.ccpa.com.cn)、中国市场秩序网(www.12312.gov.cn)和中国商务信用平台(www.bcpcn.com)网站上公示,向社会征询意见。
(三)终审并备案
对公示所反馈的意见进行认真核查,最终确定参评企业的信用等级,并纳入信用档案。评价结果报商务部和国资委备案。
(四)颁发证书
向A级以上企业颁发由商务部和国资委统一设计样式、统一编号的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和牌匾,并向企业提交《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报告》。
(五)复审
按照商务部和国资委的统一要求,评价结果有效期限定为三年。在有效期内对企业每年进行一次复审。
五、评价结果的应用
(一)刊登在由商务部和国资委主办的《中国行业信用评价A级以上企业名录》及光盘上,此书及光盘每年出版一次。向驻华使领馆、驻外经商参机构、相关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及国际相关行业组织推荐;
(二)上报商务部和国资委进行统一备案,并在相关活动、展会、论坛等场合宣传;
(三)评价结果将在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网站 (www.ccpa.com.cn)、中国市场秩序网(www.12312.gov.cn)、中国商务信用平台(www.bcpcn.com)等网站公布,在《混凝土世界》、《混凝土与水泥制品》等媒体及我会组织的各种行业活动中发布。协会将利用各种渠道,广泛宣传、推广信用评价结果。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网站开辟“诚信建设”专栏长期进行信用评价的宣传。评价结果将作为其他评选、评价工作的重要依据,同时促进上下游行业间互认评价结果,实现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上下游信息共享,帮助企业规避信用交易风险。
六、评价费用
每家参评企业收取服务费8000元(范围仅限于第三方服务费、信用评价报告费、证牌工本费等成本费用)。
户 名: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
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百万庄支行
账 号:0200001409014475638
七、联系方式
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信用评价部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1号南配楼0304室
邮政编码:100831
联系人:邹玉婧、沈冰
联系电话:010-57811200
电子信箱:ccpa@ccpa.com.cn
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
2017年3月20日
编辑:徐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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