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射洪县强化混凝土生产企业监管 开展建筑工程扬尘治理

四川新闻网 · 2017-03-16 12:02

  为提升县城居住环境、改善大气质量,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县住建局按照省、市、县建筑扬尘治理相关要求,强化措施、细化任务,“四举措”认真开展建筑工程扬尘治理行动。

  强化工作宣传。大力开展集中宣传,通过发放告知书、签订责任书等形式,积极宣传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的内容及相关要求,并将建筑工程扬尘治理与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活动有机结合,动员建筑职工积极参与,提高广大建筑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文明施工意识。

  强化建筑工地监管。推广绿色工地建设,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扬尘防治措施,确保城区在建工地按标准设置连续、封闭的硬质围挡,实行封闭管理;督导施工单位规范堆放施工物料,对水泥、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设置围挡或者围墙,覆盖防尘网或者防尘布,定期进行洒水,预防风蚀起尘;采取综合措施,增强监管力度,确保施工单位对工地内车行道进行硬化,在工地出入口设置冲洗池、配备冲洗装置,确定专人及时对进出车辆进行清扫、冲洗。

  强化混凝土生产企业监管。督促混凝土搅拌站制定生产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制度,落实砂石料仓扬尘控制、粉料扬尘控制、厂区现场道路硬化清洁、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确保各混凝土搅拌站除尘设施运行正常、现场管理严格执行、抑尘措施落实到位。重点整治达不到除尘要求的企业、单位,杜落实整改措施,保持混凝土搅拌站道路及场地清洁,严禁带泥上路,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

  强化责任追究。将建筑扬尘专项治理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建立扬尘整治情况不定期巡查、抽查、通报制度,对整治工作不力的企业及工程项目部进行通报批评。完善考核机制,将建筑工程扬尘整治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加强执法力度,对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扬尘污染严重、未落实或达不到扬尘控制指标的项目及企业,责令停工整改;对责令停工整改后仍治理不力的建设企业,实施行政处罚并进行重点监管。


编辑:鞠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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