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将建筑光伏工程纳入工程建设管理
“建筑光伏工程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但尚未完全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管,应将建筑光伏工程纳入工程建设管理之中。” 全国政协委员、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副校长郝际平如是说。
自2009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的实施意见》以来,建筑光伏项目逐年增多。在绿色发展理念的指导下,2016年,我国实现了光伏装机总量和新增光伏装机量世界第一。2017年,国家重点发展分布式光伏,建筑光伏项目将会与日俱增。通过对大量建筑光伏工程的调查、分析,郝际平认为建筑光伏行业目前主要存在以下3个问题:
施工主体不明确。目前,绝大多数施工安装企业均无建筑企业施工资质,原因是原有建筑企业施工资质均不能涵盖建筑光伏工程,而新建筑企业施工资质又不能设立。虽然涉及国家资金的项目招标时需要电力总承包或机电安装资质,但由于这两项资质缺乏房屋建设能力,项目依然存在安全和质量隐患。
缺乏建筑工程监督。目前,绝大多数建筑光伏均安装在既有建筑上,一般只要光伏企业与建筑业主达成协议,就可施工安装,无需进行工程招投标,工程验收也只需电网公司进行并网验收。因此,整个建筑光伏工程就没有建筑设计院、建筑施工企业、建筑监理公司参与,工程施工不规范。
存在安全质量问题。目前,绝大多数建筑光伏均安装在屋面上,存在大面积的光伏组件不与建筑连接,采用混凝土压块;光伏组件支架不与建筑结构牢固连接;屋面自重荷载增大,屋面荷载接近限值;光伏系统与屋面防水设计使用年限不能保持一致;光伏组件耐火等级达不到一级和二级;光伏组件铺设不美观、不规范等问题。
为了保证建筑的安全和质量,促进建筑光伏工程的健康发展,郝际平建议:
行政主管部门应下发指导性意见。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肩负工程建设管理职能,鉴于日益增多的建筑光伏工程,应对建筑光伏工程市场管理给予一个指导性意见,明确将建筑光伏工程纳入到工程建设管理范畴,使企业接受主管部门监督。
行业协会应协助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市场管理。鉴于建筑光伏工程市场管理不规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积极支持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自律管理示范,让优秀的行业协会协助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市场管理。
编辑:徐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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