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落地见效还需“抠细节”
“混合所有制改革有时间窗口期”,“混改需适当触及战略性领域、打破单一所有制领域垄断局面”,“建议出台更多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吸引非国有资本参与混改”,“军工科研院所改革尚需税收、人员处置等政策配套”,“处理僵尸企业建议设立破产管理基金,解决破产程序启动经费”……
连日来,出席全国两会的代表委员就如何推进国企改革纷纷建言献策。
混改要抓住“窗口期”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国企改革再度成为浓墨重彩的一章,混改则为重中之重。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在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领域迈出实质性步伐。抓好电力和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开放竞争性业务。”
混改成为今年两会国企改革话题的高频词。何为“实质性步伐”?如何迈步?国资委主任肖亚庆日前在接受上证报记者专访时表示:“拿出具体的混改项目是一个方面,此外,混合所有制发展成果、模式创新等也是组成部分。”而在多数企业家看来,拿出具体混改项目至关重要。
“混改是有时间‘窗口期’的。”全国人大代表、物产中大集团董事长王挺革认为,“国有企业只有在发展势头好的时候,民企才愿意入股,一旦市场疲软业绩不振,也不会有民企感兴趣。因此,国企适合在上升或者平稳期的时候积极混改,这就是‘窗口期’。
“然而对于国资来说,市场好甚至处于垄断地位的时候,它往往不希望民企入股,只有在经营不济的时候才希望民资助力。”王挺革认为:“这就需要国家统筹考虑,要站在长远发展的角度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关键是引入高效的经营管理机制,有利于企业更好发展。”
混改的领域也要进一步放开。全国政协委员、新华联董事长傅军建议:“除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由国有资本控制外,其他竞争性领域项目,如航空、公路、城市公用事业(包括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地铁等)、教育、医疗等,可由民营企业掌握控制权。而国有企业通过参股形式,享受管理上‘搭便车’的好处,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全国政协委员、中石化原董事长傅成玉则建议混改纵向扩围。他认为:“应扩大混改试点企业范围,从现在的三级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试点,扩大到二级企业甚至集团层面。这既增添国企自身活力,又彰显中国深化改革的力度,还可吸引大量社会资本回到实体经济,降低我国金融业风险。”
傅成玉的建议已经得到了有关部门的回应。在昨日召开的记者会上,国资委主任肖亚庆明确表示:“2017年混合所有制的突破口要进一步扩大。首先,适合在三四级企业搞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就在三四级搞,有的企业希望层级再进一步升高,要根据实践的发展和效果来看。”
配套政策要跟上节奏
国企改革“1+N”体系框架已经形成,但在实际操作层面,企业负责人仍期待更为具体的实施办法。
以军工为例,军工科研院所属于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改革也是本轮军工改革的核心任务。全国人大代表、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副总经理张建恒在接受上证报记者专访时表示:“目前,各个军工企业的改革方案都已经基本确认了。但是在改革‘动真格’之前,还需要配套政策落地,包括离退休人员安置、税收政策等。”
张建恒举例说,某事业单位编制有5000人,实际人员却有6000人,若按现在的规定改革,只能解决5000人的问题,那剩下的1000人怎么办?“政策必须明确另一部分人怎么办,必须给出路。”张建恒表示。
同时,事业单位资产跟企业资产的财务核算办法也是不一样的。事业单位投资形成的资产不是按照固定资产折旧(成本法)核算的,很多企业一改制就将面临亏损。而按照国资委“功效挂钩”的要求,亏损就要扣工资总额,员工收入就下降。怎么办?张建恒认为,“这需要国家在税收上给优惠,有个过渡期,五年或者几年;还有就是,这个优惠谁来给,怎么给?这些都需要配套政策来明确。”
对于混改过程中民企面临“玻璃门”和“旋转门”的问题,傅军委员提出:“需要尽快出台更多可操作的配套措施和实施细则,吸引非国有资本踊跃参与国企混改。”
持续推进国企瘦身健体、提质增效,清理“僵尸企业”等也是国企改革重要工作,但也缺乏相应的规则。民盟中央提案建议,建立科学的“僵尸企业”识别机制。对于真“僵尸企业”应引导进入司法程序依法退出;对于尚有挽救希望的“僵尸企业”应引导兼并重组,或利用破产法重整程序对该类企业进行合法救助;避免将财务状况暂时出现问题的中小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归入“僵尸企业”类别。
民盟中央还建议,建立破产管理基金,解决破产程序启动经费。从长远来看,以政府拨款为主要资金来源的方式建立破产基金,是解决无产可破案件启动经费的可行路径。同时,在深入推进“僵尸企业”清理的大背景下,破产案件数量必将大幅上涨,可以考虑在管理人报酬中按一定比例提取公积金。这些公积金除用于补偿无产可破案件的管理人报酬外,还可用于管理人业务培训、召开破产研讨会等。
编辑:俞垚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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