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委通知开展散装水泥和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检查
2001-03-13 00:00
为加强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和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管理,促进散装水泥和墙体材料革新事业健康发展,日前国家经贸委发出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和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检查。检查的重点是1999年、2000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和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
通知强调,各级散装水泥办公室、墙体材料革新建筑节能办公室要重视这次检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按通知要求制定本地区检查方案,严格按财经纪律做好本地区的检查工作。通知要求,此次检查采取自查自纠与抽查相结合,以自查自纠为主的方法。各地区要于今年6月底前将自查报告报国家经贸委,届时经贸委将向全国通报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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