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河北各市20%以上建成区建成海绵城市
日前,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强城市运行管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的意见》,提出要加强城市供水、综合交通、电力通信、燃气供热、防洪排涝、防灾减灾等城市重要基础设施运行管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完善城市基础设施规划体系。要将城市总体规划作为政府调控城市空间资源、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重要措施,统筹市政公用、防灾减灾、综合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城市发展规模、城镇化增长率、产业发展规模等因素,合理确定到2020年、到2030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发展目标。按照城市市政设施、防灾减灾、综合交通等专项规划要求,确定“十三五”期间设施建设重点,优先安排城市供水、排水、供电、燃气、供热、综合交通、通信设施、防灾避险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设施项目建设。
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意见》分别对供水、供热、燃气、电力通信等民生保障设施和综合交通、防洪排涝、地下管廊、应急避难、消防救灾、防灾监测等城市运行保障设施的建设提出了具体意见。其中,《意见》提出加强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到2020年,各市、县基本建成备用水源地,全省完成1200公里以上供水管网改造任务,管网漏损率达到国家标准要求。以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为重点,着力解决城市防洪设施标准偏低及暴雨内涝问题,到2020年,各市城市建成区20%以上面积完成海绵城市建设,全部完成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建成城市排水防涝数字信息化平台。
加强城市基础设施运行监管。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优势,利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建设城市基础设施信息管理数据库,统筹推进城市供水(消防供水)、排水、供电等设施数字化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和系统整合工作,通过信息、数据、视频共享,构建实时在线监测和指挥调度体系,实现设施远程监控、风险评估、灾情分析、快速定位等功能,提高整体运营效率,实现城市运行安全可控。
健全城市运行应急管理机制。各级政府要完善本地综合应急预案,强化应对城市运行管理、恐怖袭击等突发事件应急内容,明确应对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措施和保障等要求。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原则,强化行业主管部门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具体责任,建立部门管理责任清单。
提高全社会应对城市运行突发事件能力。探索建立城市基础设施运行事故保险制度,建立重大事故、灾害停课和停工等制度。加快建设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完善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微信等平台快速传播突发事件预警信息机制。健全部门、社会组织和新闻媒体等合作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机制,实现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常态化、社会化、专业化和系统化,提高全社会的防灾减灾意识和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编辑:徐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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