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 工信部关于印发《新型墙材推广应用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改委 · 2017-02-13 17:17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关于印发《新型墙材推广应用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改办环资〔2017〕2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墙材革新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优化建筑材料供给结构,大力推广新型墙材,深化墙材革新,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促进循环经济发展,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支撑建筑业节能降耗和建造方式创新,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我们制定了《新型墙材推广应用行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新型墙材推广应用行动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7年2月6日


新型墙材推广应用行动方案

  新型墙材推广应用是建材工业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效抓手,墙材革新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墙材革新为建材工业和城乡建设可持续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我国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空间开发粗放低下,资源约束趋紧,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尚未得到根本扭转,遏制毁田烧砖、节约保护资源,发展本质安全、节能环保、轻质高强的新型墙材也成为建材工业亟待破解的发展难题,也是建材工业坚持创新驱动增强发展内生动力的客观要求。为加快推进墙材革新,推广应用新型墙材,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高建筑质量和改善建筑功能为动力,以节约资源和治污减排为中心,以信息技术和智能制造为支撑,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重点,以试点示范为引领,因地制宜推进“城市限粘、县城禁实、农村推新”,发展绿色新型墙材,提升墙材行业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水平,促进建材行业转型升级。

  (二)总体目标

  到 2020 年,全国县级(含)以上城市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地级城市及其规划区(不含县城)限制使用粘土制品,副省级(含)以上城市及其规划区禁止生产和使用粘土制品;新型墙材产量在墙材总量中占比达 80%,其中装配式墙板部品占比达 20%;新建建筑中新型墙材应用比例达 90%。初步建成基于“互联网+”的墙材革新信息化系统,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基本建立,政策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产品质量和功能明显提升,墙材生产基本实现绿色化智能化,东部地区农村新型墙材得到规模化普遍应用。

  二、加快创新发展

  (一)完善产品体系。适应装配式建筑发展需要,重点发展适用于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建筑的围护结构体系,大力发展轻质、高强、保温、防火与建筑同寿命的多功能一体化装配式墙材及其围护结构体系,加强内外墙板、叠合楼板、楼梯阳台、建筑装饰部件等部品部件的通用化、标准化、模块化、系列化。开发适用于绿色建筑,特别是超低能耗被动式建筑围护结构的新产品。

  (二)改善技术装备。加强适用于新型墙材的专用施工机具、辅助材料等研发与生产,重点发展满足各类装配式建筑墙材的装配机具、高性能防水嵌缝密封材料、配套专用砂浆等。提高墙体部品的配套应用技术水平,重点研究开发各类装配式建筑中墙材部品的应用及系统集成技术,包括应用软件开发,墙材部品与主体承重结构的链接技术、支护工艺和节点做法,墙材部品与建筑门窗、排水管线、电路管线等的系统集成技术。

  (三)完善标准规范。强化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应用规程间的联动衔接,构建完善标准体系。适应装配式建筑内外墙板设计、生产、施工、验收管理一体化需求,促进关键技术转化为标准规范。制修订新型墙材产品标准,完善产品的相关图集、验收规程等,编制新产品造价信息和预算定额。

  (四)搭建创新平台。依托大型企业集团、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完善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新型墙材创新体系。鼓励墙材生产与建筑设计、工程建造等上下游互动,组建产业发展联盟。支持创建以新型墙材为特色的技术中心或实验室,建设负有墙材特色的公共研发、技术转化、检验认证等服务平台,强化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开发推广科技含量高、利废效果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套技术和装备。

  三、推动绿色发展

  (五)强化清洁生产。支持新型墙材企业开发利用适用技术实施节能减排技术改造。严格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烧结墙体材料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等强制性标准,推广适用于新型墙材生产的能源梯次利用、窑炉烟气脱硫除尘等技术装备,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环境管理。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从源头减少污染排放。

  (六)提升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继续推进煤矸石、粉煤灰、尾矿、河(湖)淤(污)泥、工业副产石膏、陶瓷渣粉等固废在墙材中的综合利用,扩大资源综合利用范围,增加资源综合利用总量。研究利用新型墙材隧道窑协同处置建筑垃圾、城镇污泥和河道淤泥等,并制修订窑炉废气排放和相关产品质量标准。支持建设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推进利废新型墙材企业示范。

  (七)推进智能制造。提升企业生产过程自动化水平,重点加强生产过程信息化管理。注重墙材专用装备创新发展和推广应用,深化信息技术与墙材制造技术融合,提高墙材装备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加快“机器代人”。推广原料配料电子计量精准控制系统、窑炉设备自动化验检测和调控系统、远程在线诊断系统,高精度自动切割、自动掰板、自动码卸坯、机械包装等装备。

  (八)引导绿色消费。落实《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以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等试点示范工程为切入点,积极开展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和推广应用工作,加大保护粘土资源、利用新型墙材替代实心粘土砖的宣传力度,引导建筑业和消费者科学选材,促进全国统一、开放、有序的绿色建材市场建设,便利绿色新型墙材消费。

  (九)淘汰落后产能。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加快淘汰落后产品、技术和设备。立足行业技术进步,适时制修订墙材行业污染物排放、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提高墙材行业规范经营要求,对达不到环保、能耗等要求的落后窑炉产能,履行社会责任不到位的,依法依规关停淘汰。研究建立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提高行业准入门槛,遏制低水平建设,健全墙材落后产能退出机制。

  四、强化示范引领

  (十)开展试点示范。以绿色建筑为载体,大力推广应用新型墙材。在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进超低能耗被动式建筑应用新型墙材示范工作。建设一批技术先进、引领作用强的装配式建筑围护结构示范工程,重点做好装配式混凝土框架(框筒)结构、钢结构建筑适用的围护结构配套墙材体系应用试点。

  (十一)支持农村应用示范。在有条件的乡镇农村,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绿色农房建造、特色小(城)镇建设、农民住宅防灾减灾节能改造等工程,开展新型墙材应用试点示范,引导在农村自建房中使用节能环保、安全便利的新型墙材,保证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十二)发挥企业带头示范作用。培育具有技术优势、品牌优势、管理优势、文化优势的新型墙材生产示范企业,发挥其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市场引领等方面的带动作用,进一步提高产业集中度,推动新型墙材产业向生产规模化、管理现代化、装备自动化、产品标准化发展。

  五、提升服务水平

  (十三)加强运行监管。完善墙材行业运行监测体系,强化行业运行监测,定期发布墙材供需数据、质量预警、价格指数、试点示范等行业运行信息,及时发现和解决行业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健全统计制度,完善统计体系。构建墙材革新信息化平台和管理网络。

  (十四)建设诚信体系。完善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中新型墙材应用相关内容,利用二维码、射频识别等技术建立可追溯的新型墙材信息系统。建立全国统一的墙材供应企业市场行为信用评价体系。健全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研究建立黑名单制度,强化社会监督。

  (十五)建立“互联网+墙材”系统。推动互联网与墙材行业深度融合,建立集产品生产、施工应用、买卖交易和监督管理于一体的信息系统,新型墙材应用试点工程数据库。发展电子商务,建立墙材供应、采购电子商务和服务平台,提高新型墙材物流信息化和供应链协同水平。在有条件的地区,试点构建“互联网+墙材革新”管理服务体系。

  六、落实保障措施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联动,健全完善墙材革新管理机制,实行省、市、县各级墙材革新主管部门职责明确、监督有效的工作机制,形成管理、监督、服务“三位一体”的管理体系。各地墙材革新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墙材革新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将墙材革新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强化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考核机制。各地要加强墙材革新工作队伍和墙材行业管理能力建设,确保机构稳定,人员充实,强化人员培训,提高执法能力,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技术、管理和服务水平。

  (十七)完善配套政策。研究制定促进新型墙材发展的政策法规,加大新型墙材与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城市建设等政策法规衔接。完善新型墙材税收优惠政策。适时修订《新型墙材目录》,引导新型墙材发展。各省市可因地制宜,结合各自资源禀赋及需求,制定更严格的《新型墙材目录》,试点推行墙材产品采购信息报告制度,研究推行墙材采购合同示范文本。

  (十八)开展协同监管。加强对墙材生产企业的环境监督执法,依法处罚污染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研究试行采用小卫星对烧结砖企业实时监控,坚决查处取土制砖的违规行为。推动建立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墙材革新政策协同、信息共享、结果互认的区域协同监管机制;联合区域省级墙材革新管理部门,严格墙材产品监管,对发现的不合格墙材产品依法查处并予以通报。

  (十九)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宣传新型墙材推广应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提高公众对墙材革新政策的理解与参与,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各地要创建墙材革新工作政务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政务动态、行业资讯、科研成果等。

  (二十)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完善行规行约,引导企业遵规守法、规范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发挥协会等行业组织作用,开展技术推广、品牌宣传等,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开展国际交流和合作,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开展行业内学习交流合作,积极反映企业诉求,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各地要结合本地建材工业和建筑业发展实际,尽快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明确主体责任,扎实推进本地区新型墙材推广应用工作。


编辑:徐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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