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发布“最严治尘令”

中国建设报 · 2017-02-04 10:37

  山东省济南市日前召开全市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暨工地扬尘防治专题会议,出台《济南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治理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明确规定,对违规的施工、渣土运输单位,依法依规暂停工程投标资格或运输业务,直至清出济南市场;建设单位系房地产开发企业,三次以上违规的,由监管部门予以通报批评,仍未整改到位的降低信用等级,暂停其新办房屋预售许可手续,并限制参与土地竞买。从治尘实施标准到问责追责措施,《若干措施》可以说是济南历史上最严的“治尘令”,相关负责人表示。

 标准严:工程开挖和渣土清运有了“硬杠杠”

  当前,济南全市有7000多处工地。《若干措施》提出的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治理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和道路、市政、水利、拆迁、绿化六大工程,明确了从工程招投标到围挡设置、土石方开挖、渣土运输及日常施工工程建设中每一个环节的扬尘污染治理标准,要求每个环节都要精细化管理、精细化施工。

  为从源头解决渣土车号牌不清晰、一路跑一路撒等问题,《若干措施》明确规定,渣土运输必须采用经城管、交警等部门核准的运输单位及车辆,号牌必须保证清晰,密闭化率、卫星定位系统安装率均达到100%,新购车辆必须全部符合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运输车辆有关技术规范;原有渣土车必须严格密封密闭,达到无外露、无遗撒、无高尖、无扬尘要求后才能上路。

  责任严:建设单位是治尘第一责任人

  根据《若干措施》,建设单位是治尘第一责任人,对工程施工、渣土运输扬尘防治负总责。在扬尘治理监管方面,市城乡建设委为建设工程工地和工地内渣土治理监管主体,负责查处建设工地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市城管局为建设工程渣土运输和渣土倾倒场扬尘治理工作监管主体,可启动渣土车上路撒漏倒查机制,对涉及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一并处罚;市交警部门负责查处渣土车不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市环保局重点督察建设工程治尘情况并对违法行为实施处罚。

  问责严:三次违规房企暂停预售证办理

  《若干措施》全面落实追责问责。建设单位系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第一次发现,责令限期整改;再犯的,予以停工整改、实施处罚并约谈负责人;发现三次的,由监管部门予以通报批评,仍未整改到位的降低信用等级,暂停其新办房屋预售许可手续,并限制其参与土地竞买。建设单位系市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由监察部门视情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问责。对再三违规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除通报批评外,暂停6个月以上的工程投标资格,直至清出济南建设市场。

  渣土运输及倾倒过程中发现违反规定的,第一次停运整顿,并约谈单位负责人;再犯的,除停运整顿并处罚外,还将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纳入征信“黑名单”,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第三次违规的,将被暂停6个月以上运输业务,直至清出济南市场。

  有关人士称,从治尘实施标准到问责追责措施,这是济南历史上最严的“治尘令”,在全国范围内也不多见。值得一提的是,《若干措施》同时提出,对按标准完成治尘工作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经评定,给予8万元至15万元奖励;对落实属地责任较好、全年未受到追责问责的县区政府也给予一定奖励。

编辑:徐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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