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道路等多个城建单项“十三五”规划发布
日前,山东省住建厅先后发布了全省“十三五”城市供排水、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照明、节水等多个专项建设发展规划,为未来一个时期城市建设明确了目标。
《城市供水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提出,到2020年,全省所有市、县(市、区)城市供水要实现深度处理全覆盖,城市和县城出厂水和管网水水质稳定达标,水质合格率均达到100%;城市和县城公共供水普及率达到99.99%。全省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
《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十三五”发展规划》提出,到“十三五”末,各城市新建或改造城市排水防涝设施要达到国家新的城市防洪排涝标准。所有城市排涝泵站大于10年一遇标准,河道排涝大于20年一遇标准。各城市建成区25%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
《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十三五”发展规划》提出,到2020年全省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要达到8.7公里/平方公里,道路面积率达到18.8%。全省轨道交通运营里程达到300公里以上。建成城市地下综合管廊800公里以上。
《城市照明“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到“十三五”末,城市照明节电率要达到10%;各类道路照明节能评价达标率达到100%;城市道路照明高效光源应用率不低于90%;城市景观照明高效光源应用率达到100%;全省照明设施废旧产品回收率不低于80%。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城市道路照明装灯率达到100%。道路照明主干道的亮灯率达到98%;次干道、支路的亮灯率达到96%;景观照明亮灯率应达到90%。道路照明设施完好率应达到95%,景观照明设施完好率应达到90%。全省范围智能化控制技术应用率达到85%;城市智能控制覆盖率达到85%。
《城市节约用水“十三五”发展规划》提出,到2020年,设区城市和有条件的县级市、县城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全省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城市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节水型器具普及率达到100%。
编辑:鞠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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