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再资环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东方财富网 · 2017-01-14 09:50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17-02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山东中绿资源再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山东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㈠担保情况介绍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公司拟向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河东支行(以下简称“莱商银行临沂河东支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5,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12个月,年利率6%。公司拟为山东公司上述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㈡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7年1月1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山东公司向莱商银行临沂河东支行申请12个月期、年利率6%的5,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5年度)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的5.71%,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㈠名     称:山东中绿资源再生有限公司

㈡注册地点:山东临沂河东区工业园

㈢法定代表人:许来永

㈣注册资本:3,000万元

㈤经营范围:废旧电子电器物品回收、拆解、处理及其它废旧物资回收、分拣整理;废旧塑料的消解和利用;销售自产产品(需许可证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㈥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山东公司为公司持股占比56%的控股子公司。

⒈经2016年7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8月8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公司”)拟收购台湾绿电再生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山东公司34%的股权。

⒉经2016年8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江西公司拟收购台湾宏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山东公司10%的股权。

上述股权收购事项正在办理相关手续。

上述股权收购完成后,本公司直接持有山东公司56%的股权,通过全资子公司江西公司持有山东公司44%股权,山东公司将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㈦被担保人的资产经营状况

⒈截止 2015年 12月 31 日,山东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8,371.49万元,总负债为16,767.80元,净资产为11,603.6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9.10%,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为2,630.54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648.85万元。

⒉截止2016年9月30日,山东公司的总资产为39,823.13万元,总负债为27,513.42元,净资产为12,309.7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9.09%。至2016年9月末,山东公司年内实现净利润706.03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3,383.46 万元。山东公司2016年9月份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三、拟签署的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㈠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㈡担保类型:借贷

㈢担保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借款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此笔贷款偿清之日止。

㈣被担保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㈠公司董事会认为:山东公司上述贷款系其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为该控股子公司提供上述贷款连带责任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㈡公司独立董事刘贵彬先生、伍远超先生和温宗国先生共同对上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认为:山东公司上述贷款是其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为山东公司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能有效促成子公司实现融资,满足其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总体发展要求,风险可控,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对公司之外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8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5年度)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的21.12%;此次担保后,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3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5年度)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的26.82%;除上述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对子公司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㈠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㈡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的专项意见;

㈢山东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月14日

编辑:虞凯飞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2024-11-06 09:5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