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今年启动63项海绵城市项目
让城市“在涝时能吸水、在旱时能吐水”,为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宿迁再次加码。4月23日上午,笔者从宿迁市召开的1+X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宿迁市住建局近日牵头起草了《宿迁市政府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63项海绵城市项目列入2020年城市重点工程建设计划。
《意见》对我市中心城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住区、道路广场、公园绿地、水系水环境4大类项目的“海绵型”建设提供技术指引。建筑住区建设中,新建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区中要增加雨水渗透、净化和收集利用设施,规划建设用地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建筑物,要同步配建雨水收集利用系统,政府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以及机关、学校、医院等各类型公共建筑项目,率先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道路广场建设中,已建道路和广场可在改造时通过增加植草沟、下凹式绿地等方式收集、调蓄、利用雨水径流;新建城市道路应当合理选用下凹式绿地、生物滞留设施、蓄水模块等不同海绵设施;道路两侧非机动车道等非重载车辆通过路段,可采用透水沥青等海绵设施。建设公园绿地要通过建设雨水花园、下凹式绿地、人工湿地等,增强公园和绿地系统的城市海绵体功能,扩大城市海绵体地表面积,逐步推广利用雨水调蓄设施进行园林绿地灌溉,强化雨水综合利用。水系水环境建设中要求实施河道环境整治,禁止填湖造地、截弯取直等破坏水生态环境的建设行为,保持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逐步实施雨污分流,严控初期雨水污染,排入自然水体的雨水须经过岸线净化;加快推进沿河截流干管改造与切换,控制渗漏和合流制污水溢流污染。
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目标,《意见》明确,到2020年底,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
发布会上,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17年我市成功申报江苏省省级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以来,通过围绕“林荫、彩色、花园、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目前,已完成马陵河综合整治、财政广场、鸣凤漙公园等44项工程。列入2020年城市重点工程建设计划的63项海绵城市项目中,幸福学府、南京鼓楼医院集团宿迁市人民医院等10个项目正在进行施工,11个项目通过方案设计审查,8个项目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查,其余项目正在进行前期准备工作。
编辑:刘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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