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发布

中国建材报 · 2017-01-05 16:32

  1月3日,《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土十条”)在南京正式发布。江苏省环保厅给出了江苏土壤污染防治任务书和时间表: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土十条”中指出,下一步将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实现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2017年底前,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2020年底前,建立健全江苏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

  此外,2018年底前,江苏省环保厅、农委牵头将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以耕地为重点,针对已有调查发现的超标点位区域进行详查,进一步摸清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主要污染物及污染程度;在典型区域开展土壤与农产品协同调查。

  “土十条”中明确提出: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增加对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并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施;各级环保部门要做好相关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自2017年起,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要与辖区内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明确相关措施和责任,责任书向社会公开。各地要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

  生活垃圾对土壤污染的棘手问题在“土十条”中也有明确的规范。建立政府、社区、企业和居民协调机制,统筹建设建筑垃圾、餐厨废弃物、农贸市场有机垃圾、园林绿化垃圾等末端处理设施及收运体系,通过分类投放收集、综合循环利用,促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全面排查简易垃圾填埋场,全面治理积存垃圾,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的,应立即采取管控措施。加快建设区域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综合利用或永久性处理处置设施,2017年底前设区市全部建成污泥综合利用或永久性处理处置设施,2020年底前县(市)实现污泥综合利用或永久性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全覆盖,污泥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100%。鼓励污泥厌氧消化沼气用于发电上网、汽车加气或城市燃气并网。

编辑:俞垚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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