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加强企业污染物排放监管 水泥等行业错峰生产

新华社 · 2016-12-19 09:26

  记者日前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获悉,为加强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宁夏筛选出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10个县(区)和排放量大的25家企业,作为重点环境监管区域和监管对象。

  在10个重点环境监管区域,建立用煤单位网格化管理机制,指定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负责对每个燃煤锅炉房的煤质、烟气排放、治理设施运行、扬尘防控、环境卫生等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严格管控散煤污染,对市区流动商户、集贸市场、城中村、城边村等散煤用户进行排查整治,对已接通集中供暖的商户、集贸市场,一律严禁燃烧散煤供热,对城中村、城边村等无集中供热设施的,取暖用煤一律使用无烟煤,严禁使用劣质煤炭。

  针对25家重点监控排放企业,对水泥、建材等行业实施错峰生产调度,在冬季需求较少时,鼓励熟料生产企业减少生产量,源头减少污染排放;对企业实施驻厂监管,实行限煤质、限排放、限总量的“三限”措施,最大限度压减工业排放。遇重污染天气启动应急预案时,将根据预警等级,对重点企业及生产设施实行限产限排措施。

编辑:俞垚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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