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7家企业污染源自行监测不达标被罚 锦溪水泥在列

中国江西网 · 2016-12-13 09:36

  12日,记者从江西省环保厅获悉,截至10月底,全省重点污染源(2014-2016年所有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为98.46%。

  据悉,江西省环保厅对九江、萍乡、景德镇、鹰潭、宜春、上饶等6个设区市10家企业的自行监测情况开展了网络抽查,发现九江市修水湘赣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因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不达标被连续两次通报;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星火有机硅厂、江西禾益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锦溪水泥有限公司、萍乡焦化有限责任公司、萍乡众大高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存在监测方案不完善、监测因子不全、公开信息不完整等问题。 景德镇、鹰潭、九江市环保局已对辖区内7家因自行监测工作不达标被连续通报企业启动处罚程序。

编辑:俞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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