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材股份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并收取担保费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77 股票简称:天山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6号
关于中材股份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并收取担保费
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以自身的固定资产作为租赁物,采取售后回租形式向融资租赁公司或银行申请融资,担保方式将采用由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信用保证、公司所持子公司股权质押、子公司资产抵押等途径。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涉及的资产净值合计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其中向单一机构主体申请融资额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拟融资规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五年(含五年)。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发行不超过20亿人民币(含本数)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
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股份)拟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上述两项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10亿(含本数)的担保。被担保单位依据中材股份实际提供担保额度的1.5%向中材股份一次支付担保费。
2、鉴于中材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3、公司六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与该事项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彭建新、赵新军、王鲁岩回避表决。该项关联交易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确认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方关系
1、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刘志江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北顺街11号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境外上市)
注册资本: 357,146.4万元
股份公司成立时间:2007年7月31日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一般经营项目:无机非金属材料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无机非金属材料应用制品的设计、生产、销售;工程总承包;工程咨询、设计;进出口业务;建筑工程和矿山机械的租赁及配件的销售;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中材股份截止2015年12月31日香港准则下经审阅的总资产为10,339,760万元,营业收入5,325,887万元,实现净利润77,212万元,净资产为 3,364,228万元,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中材股份拟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上述两项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10亿(含本数)的担保。
本公司依据中材股份为本公司实际提供担保额度的1.5%向中材股份一次支付担保费。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及担保管理规定》,其中提供担保收费标准为:给非全资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借款期限在2年(含)以内的,按照担保额度的1%一次性收取担保费;借款期限在2年(不含)以上的,按照担保额度的1.5%一次性收取担保费。担保期间内不再收取其它费用,若以后续签担保合同,则担保费另行收取。
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目的为本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通过担保可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确保融资实现,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无不良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6年年初至披露日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中材股份发生委托贷款共计6亿元,审批程序详见公司2015年12月9日公告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及2015年12月26日公告的公司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七、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的说明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10月修订)第十章关联交易10.2.4、10.2.5和10.2.10,以及《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5.2.3的规定,本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五日
编辑:虞凯飞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