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开展国家重大工业节能监察专项督查 涉及水泥行业两项工作
10月21日,工信部办公厅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重大工业节能监察专项督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对电解铝、水泥行业阶梯电价政策执行,落后机电设备淘汰等五类专项监察任务安排部署、工作实施、结果处理、整改落实情况以及配套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督查。
《通知》指出,此次督查内容为2016年度国家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任务开展情况和工业节能监察体制机制建设情况。2016年度国家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任务开展情况督查包括钢铁企业能耗专项检查,合成氨等产品能耗限额标准贯标,电解铝、水泥行业阶梯电价政策执行,落后机电设备淘汰以及高耗能落后燃煤工业锅炉淘汰等五类专项监察任务安排部署、工作实施、结果处理、整改落实情况以及配套经费使用情况。
9月下旬至10月下旬,工信部组织8个督查组,对天津、河北、辽宁、吉林、山西、内蒙古、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湖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云南、甘肃、宁夏、新疆等20个省(区、市)开展专项工作督查。
工信部表示,此次工业节能监察专项督查工作的目的在于督促落实《2016年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工信部节函〔2016〕89号)、《关于开展国家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350号),确保全面完成各项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任务。
编辑:马佳燕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