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去产能出狠招 2017年水泥企业要减少到150家

中国水泥网信息中心 · 2016-10-20 10:32

  近日,河北省印发《关于促进建材行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最受水泥行业关注的莫过于2020年之前,在“6643”工程完成的基础上,再压减一批水泥产能和全面推行错峰生产。

  《意见》表示在提前完成“6643”工程任务的基础上,到2020年,再压减一批水泥(含熟料、粉磨)产能,使产能利用率趋于合理。通过兼并重组、产能优化升级,让产业结构更加合理,水泥基材料及制品主营业务收入在水泥全行业中占比达到60%以上。

  相对于以往的政策文件,此次《意见》给出的去产能措施,无论是严禁新增产能还是淘汰落后产能,都更加严苛,高于国家标准。《意见》要求,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建设)新增水泥产能,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或危险废物、电石渣等固废伴生水泥项目,必须依托现有的新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进行改造,严防借开展水泥窑协同处置之名新增水泥熟料项目。无法达到能耗限额、质量标准和安全生产标准三级及以上、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标准的产能,如在6个月内整改未达要求的,依法关停退出。对于已批未建的2家水泥熟料企业2条生产线,11家水泥粉磨企业14条粉磨生产线项目不得再进行建设。对不在2013年河北省政府调查摸底时各市上报清单内的企业项目进行分类处理,属于落后产能的,2016年底前淘汰到位。

  此外,河北将水泥粉磨项目也列入产能减量置换范围。确有必要新建、改扩建的水泥(含熟料、粉磨)和平板玻璃项目必须实施产能减量置换,按照规定权限,新建、改扩建的水泥(含熟料、粉磨)和平板玻璃项目企业在向发展改革部门提出核准备案时,必须出具经河北、市政府同意的产能置换方案。水泥(含熟料、粉磨)按照不低于1:1.25比例进行置换。2017年底之前,暂停实际控制人不同的企业间的水泥熟料置换。对于国发[2013]41号文件印发前的水泥违规项目,经工信部、发改委联合公示、认定或明确由河北省视情处理的7家企业7条生产线,于2016年底前完成各项相关手续的补办工作,逾期不能补办的,列入2017年压减过剩产能计划。

  《意见》决定,今年开始河北省将在采暖期内全面试行水泥熟料错峰生产,时间是每年的11月至次年1月,长达三个月。污染物传输通道城市(承德、张家口、秦皇岛市除外)水泥除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及危险品等保民生任务的生产线外,全部停产。

  此外,支持河北省内外大型水泥企业集团兼并省内水泥企业,有效减少水泥企业熟料,提高行业集中度。到2017年底前,唐山市丰润区、玉田区和邯郸市武安市单独粉磨站企业数量分别整合到10家、6家、6家,其余县(市、区)单独粉磨站企业数量分别控制在3家以内。力争到2017年,水泥企业数量减少到150家左右。

编辑:刘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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