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顶转让成都水泥有限公司
一、批准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批准公司2004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说明及200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提案。
三、批准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不分配,不转增。
四、续聘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5年审计机构。
五、批准关于拟核销长期投资-烟台金河水泥有限公司的提案。
六、批准公司第一大股东华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法人股6860万股,持股比例29.49%)关于公司拟与浙江大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互保授信协议的提案:授信实际融资额度为叁仟万元人民币,互保授信协议期限为壹年。
七、批准拟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6月17日召开四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拟转让公司所持四川金顶集团成都水泥有限公司(公司出资693万元,占86.63%)股权的议案:公司于同日与陈雪华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727.65万元价格向陈雪华转让公司所持成都水泥86.63%的股权。
二、通过关于继续为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该公司原拟在招商银行成都分行营门口支行由公司担保的2000 万元借款未能续借,为履行互保授信协议,公司同意继续为该公司上述2000万元在中国农业银行乐山市分行借款提供担保。上述担保包含在公司与乐山电力 3000万元互保授信额度内,不属新增担保。
三、聘任董事会秘书周正兼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中国水泥网 转载请注明出处)
编辑:zyj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