斩断“骗补”利益链 实实在在去产能

央广网 · 2016-09-30 09:18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河北省石家庄市工信局运行处原副处长安晓桢,因为玩忽职守罪和受贿罪,最近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半。安晓桢虽然只是一名科级干部,但权力大得很。他在执行淘汰落后产能的工作中,索取几百万元“感谢费”,放任企业上报虚假材料,致使国家巨额奖补资金被套取。

  然而,虚报淘汰落后产能套取奖补资金,这并不是一起孤立的案件。河南省工信厅产业处原处长姚中民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中,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收受他人贿赂,导致涉案单位套取国家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4000多万元;兰州一家公司负责人伪造相关公文,违规申报获取国家淘汰落后产能财政奖励资金572万元。为了使申请能够顺利通过,这家公司向甘肃省工信委某领导行贿80万元。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去产奖补资金的申报需要经工信局等部门评审,并由财政、审计等部门核查发放。但记者调查发现,在实际评审过程中,一些地方的审核检验过程层层失手。有的基层工作人员索要巨额“好处费”,有的没按要求现场核查,审核签名由他人代签;甚至有的工作人员不仅不认真审核初报项目,还给企业“支招”,帮企业虚报材料,套取国家补贴资金。

  去产能作为供给侧改革的五大任务之首,是今年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而今年,整个上半年去产能任务的完成情况并没有达到预期,国务院先后多次派出专项督察组分赴各地加强督查、加速推进。就在这样的背景下,国家财政的专项奖补资金却成为地方权力寻租的空间,成为被多方惦记的“唐僧肉”。是这种补贴方式落后了,还是监管环节漏洞太多?怎样保证去产能的奖补资金补给该补的企业?确保去产能落到实处?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经济所所长匡贤明就此做出了点评:

  匡贤明:当前,各方面都在关注去产能。听到有人通过虚报淘汰产能来骗取奖补资金,大家可能都会比较气愤,但是在气愤的同时我们也要深入的想一想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在我们看来,中央设立财政奖补资金的初衷是通过财政资金的引导,降低企业和地方去产能的成本,防控去产能过程中的风险。客观的说,这对我们的去产能是可以发挥一定作用,但也会面临比较大的一些挑战。

  在当前的情况下,主要就是利益链的挑战,比如第一个带来“骗补”的问题。由于奖补不是一种普惠性的奖补,而是有特定针对性的,那么谁能拿到这个奖补指标,谁就能够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因此必然会有人来钻这个空子,包括地方政府、企业和个人都可能把这当成一块有利可图、上下其手的地方。他们怎么做?无非就是两条:第一是虚报去产能的规模,比如把两百万吨去产能的规模虚报成三百万吨,本来只能拿两百万吨的奖补结果拿了三百万吨的。第二种情况就是伪造去产能项目,凭空虚造,骗取奖补。这两个手法行得通,势必涉及到对相关人员的一些打点,相关人员从中间可能上下其手。在这种情况下,财政奖补成了一块“唐僧肉”。过于看中财政奖补资金,过于使去产能进度和奖补的力度挂钩,使得去产能变成了“要我去产能”,而不是“我要去产能”。上半年我们去产能的进展相对来说没有达到预期,我个人觉得跟这个还是有一点关系的。

  怎么来改善这种情况,使得这种骗局得到根除,我觉得有四个方面:第一个是要加强对财政奖补资金的监管,要把申报、审核、发放三个环节分开,形成一种不能骗的格局。我觉得在这方面要加大工作力度,需要在三个环节上做出一些排他性的设计,避免三个环节的共谋,这一点我觉得可能是当前可以马上做的,而且立竿见影。第二个我觉得对财政奖补要改变一种方式,要从事前的奖补改成事后。事前奖补相对来说骗取奖补的成本和难度要低一下,事后奖补需要相关部门从最开始到最后的全程监督和跟踪,骗补的成本就会增高一些。第三个,我觉得可能需要加大对相关涉案人员的处理力度。现在我们反腐压力很大,有人敢顶风作案骗取财政资金,这种行为是不能够容忍的。第四个,我觉得对地方政府来说,建议不要把奖补资金具体到每一个项目。中央出台奖补资金确实是为了降低成本,但是成本有很多种,如果资金具体到项目的话,那么针对性越强,它骗补的可能性就越大。我个人建议,能否用奖补资金补充地方的社会保障,因为去产能过程中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就业问题,你把奖补资金用来补充地方社会保障,减轻地方社会保障的压力,这对去产能来说也是一种很重要的降成本。你可以用来扩大对去产能过程中间形成的失业人员的就业再培训等等,用于这些公共服务方面的支出,减少奖补资金的针对性,使得奖补资金和具体人员、具体项目的利益链能够被直接切断,大大提高奖补资金的使用效率。

  在这个情况下,我们也要进一步思考一下,就是去产能进程加快,可能还需要在政府和市场关系上面做进一步的厘清,需要进一步加快市场准入。为什么要加快市场准入,让社会资本进入?因为现在大家一说到去产能,可能很多人印象中认为这是劣质产能,是一种低效产能,但事实上可能不是这样的。我个人认为,让社会资本进入之后,可以发挥社会资本的主观能动性,推进一些去产能的升级加工,使得产能不是从物理形态上去掉,而是让它转化成更高形态的产品和服务。去产能不是简单的做减法,也要做乘法。通过市场的开放和市场的准入,让过剩产能升级,这恐怕是需要进一步思考的,在这方面财政奖补可以发挥相应的作用。

  此外,就是要推进企业的快速退出。我们现在为什么去产能相对来说面临比较大的困难,就是因为“有庙就有和尚,有和尚就有利益”。过剩产能在价格回升时极易反弹,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应当关闭的企业没有及时关闭。过去几年,我们在解决企业进入难问题上有了很大进展,但是在退出难方面还面临很大的挑战。在这方面应该制定一个“绿色通道”,让企业能够尽快退出,这样使得去产能不至于再出现反弹。

  我认为,财政奖补资金用来推进去产能是一个比较好的方法,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在使用形式、方式、监管和具体的利益链挂钩上,可能还需要做得进一步的调整和设计,使这种骗取奖补资金的现象能够得到根本的遏制。同时,我们也要加快市场化的进程,让民营企业进入难、过剩产能企业退出难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这样的话,我认为还是有可能实现全年去产能的基本目标的。

编辑:刘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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