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才能走出“去产能、增产量”的怪圈?

普惠研究院 · 2016-08-15 09:33

  时过年中,去产能的进度明显慢于时间维度。国家发改委近日称,截至7月末,全国已累计退出煤炭产能9500多万吨,仅完成了目标的38%,其中7月退出不足1000万吨;钢铁去产能则完成全年任务的47%,“下半年必须要加速”。

  市场普遍认为,去产能进度受阻,一定程度与近期钢铁、煤炭价格回升有关。由于价格回升,盈利好转,企业去产能动力不足。以河北为例,作为钢铁去产能的主战场,上半年其粗钢、钢材、生铁产量不降反升。

  去产能的表象与本质

  表面上看,去产能是市场反映出问题后的处理方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去产能的原则很简单,那就是企业的战略决策需要自负盈亏。

  近期钢铁、煤炭价格回升,企业需要先弄清一个问题:目前钢铁、煤炭的需求增加,是长期的还是短期的?如果是长期的,则意味着政府的去产能政策出现问题;如果是短期的,企业则要谨慎对待,若只因短期价格拉升,就中断去产能的实施,攫取眼前利益,未来仍要面对行业的持续不景气。

  所谓的产能过剩,是因生产设备增加、扩大再生产的速率高于市场所需造成的,其实质是企业对未来市场的判断出现问题。按照市场规则,企业应该按生产成本从高到低来逐步淘汰,成本高的就应该关停,成本低的才有资格继续在市场中存活。

  即便钢铁、煤炭价格出现波动,如果企业认为中国经济会出现L型走势,并对行业现状有深入了解,厂商应作出理性决策。去产能过程中会出现损失、会有阵痛,不管是市场还是政府,都应着眼中长期,坚定不移地执行去产能的政策。

  在笔者看来,此前大型企业的合并重组是一个错误的战略决策,现在没有按照市场化原则坚持去产能也是错误的。对经营惨淡的钢企、煤企来说,必须及时止损,不能因贪一时小利而在未来不得不承受更大的损失。

  市场失灵叠加政府失灵

  即使钢铁、煤炭市场有复苏的迹象,也不可以让管理效率低、生产成本高的企业继续存活下去。哪个企业该关停,哪个企业应持续经营,一切都应按市场化原则用财务报表来说话。

  产能过剩和眼下的去产能受阻,都涉及到两个因素:

  一是市场失灵,二是政府失灵。

  市场失灵,是由从业公司无序竞争导致的。部分厂商尤其是国企拥有政府资源、地域资源或资金资源等支持。以山西煤炭行业为例,由于煤炭资源丰富,政府因过于依赖煤炭带来的收入而对行业过分放纵,使大煤企通过资源控制市场,小企业乱采乱挖,安全事件频发。尽管有资源禀赋优势,但山西煤企并不是市场效率最高、成本最低的企业。

  政府失灵主要针对国有企业。到底是政府失灵,还是国企挟其身份而扰乱市场,我们暂且无法确定。但是国企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已经有目共睹。比如国企会得到政府的政策支持,银行信贷优先,相对民营企业有一定优势,而且在出现问题时会受到政府一定的庇护。可以说,产能过剩严重到如此地步,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政府对国企的扶持,使之不能按市场规律做决策。

  去产能如何推进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就一直在强调股份制改造,后来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混合所有制。从本质上讲,这都在强调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希望通过治理结构的完善,突破一些沉重的枷锁,让市场原则来决定企业的兴盛与衰败。

  目前我国出现部分行业的大面积产能过剩,归根究底是市场的惩戒并没有到位。对效率低下的产能过剩企业,必须使其感到政府去产能的决心,需要有人为错误决策承担责任。虽然去产能带来的下岗职工安置是一大难题,但是不能因此就动摇去产能的决心,就像权威人士说过的,“救人不救厂”。

  首先,在去产能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定义出应该被关停并转企业的标准。这需要对企业尤其是国企的成本做出严格估算,搞清楚用水、用电是否有优惠,税收土地、信贷是否有特殊扶持,是否无偿占用政府的牌照资源、自然资源等。对这些资源按市场方式一一做好对价,在消除垄断的情况下按市场严重来运作,该消灭的企业必须消灭,该关门的企业必须关门。只有如此,才能选出效率最高、对社会发展最有益的企业。

  其次,在去产能的过程中,必须重视市场的作用。对战略选择错误导致产能严重过剩的企业,必须按照市场竞争的规则去转化过剩产能,遵从市场引导,否则就要进入破产清算、重组等程序。除了国防等少数事关国家安全的战略性行业不能由市场主导,其余行业均应交还给市场,真正实现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有效推进国企改革、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等。

  最后,在去产能过程中,还必须解决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问题。市场失灵的解决相对容易,可通过政府的监管制度来实现。但政府失灵相对更难,笔者认为,政府必须放手,消除其对企业的干预与呵护,让国企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为自己的决策承担后果。市场失灵不难消除,能否克服政府失灵,才是决定去产能进程至关重要的因素。

编辑:马佳燕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2024-11-06 05: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