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学习“水泥中六价铬限量及测定方法”国家标准

中国建材报 张运科 · 2016-07-08 11:47

  近日,山东省水泥质量监督检验站在蓬莱市举办了GB31893-2015《水泥中水溶性铬(VI)的限量及测定方法》国家标准培训班。培训活动特别邀请了该标准主要起草人、国家水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总工程师、水泥检验认证院研发总监王瑞海教授作专题报告,山东省建材工业协会会长、山东省水泥质量监督检验站站长李锋出席了会议,来自全省各市建材质检机构的检验人员、水泥企业化验室检验人员共计200余人参加了培训。

  据了解,GB31893-2015《水泥中水溶性铬(VI)的限量及测定方法》该标准从2006年立项,历经9年于2015年9月11日发布,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作为国家强制性标准,该标准首次对我国水泥产品中水溶性六价铬含量做出限定,限定值为≤10mg/kg,其测试方法采用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早在上世纪50年代人们发现水泥中的六价铬会对人体产生严重的不良症状,会使敏感人群皮肤过敏,水泥过敏性接触湿疹严重时会导致失去劳动能力。欧盟在2003年6月18日通过了一项指令(Directive2003/53/EC),对含有较高水溶性六价铬的水泥及水泥制品的出售和使用作了严格规定,禁止市场上销售和使用水溶性六价铬含量超过0.0002%的水泥及水泥产品,该指令于2005年1月17日生效。

  国家水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作为该国家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在历时9年里对水泥及原材料中水溶性六价铬的测定方法和国内外情况进行了长期深入的验证和调查研究。该限量标准制定的意义就在于为降低水泥产品中水溶性六价铬对人体健康的危害,保证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职业健康。该标准的实施将为提升我国水泥产品的绿色安全性与环保性,引导水泥产业向绿色化、安全化方向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李锋介绍了举办此次新标准培训学习的重要意义,并提出了要求。他说,水泥企业要做好日常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GB31893-2015作为一项国家强制性标准,从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就意味着届时水泥检验检测又增加了一项新内容,过去检验合格的,未必在这一项上就合格,所以要引起水泥企业的高度重视。他还用企业化验室人员工作努力得到快速晋升的例子勉励全体学员努力工作。

  王瑞海介绍了新标准的制定情况和内容,他详细介绍了水泥产品中水溶性六价铬可能的来源、如何避免,及如何做好检验检测等,并回答了学员的提问。

  培训班除课堂学习外,还组织了丰富的现场实际操作培训,由国家水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山东省水泥质检站的实际操作人员现场操作检验检测仪器演示培训。为确保现场实际操作学习的效果,本次培训学习分两期连续举办。


编辑:马佳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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