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墙材革新“十三五”重点工作明确

中国建材报 · 2016-06-14 09:59

  “十三五”期间,循环经济发展对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新型墙体材料企业发展必须适应中国经济发展的新常态,而城镇化的推进及美丽乡村建设进程的加快都为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结合“十二五”完成的目标任务,甘肃墙改办提出了“十三五”的发展目标和任务。

  一、“十三五”墙材革新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发展重点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甘肃省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管理规定》为依据,树立低碳、绿色发展的理念,全面深入推进全省墙体材料革新工作;以推进县城“禁实”和新墙材向农村推广应用为主线,以节能利废和改善建筑功能为目标,以调结构、转方式、促创新为手段,发挥市场导向作用,强化政策调控力度,不断提升全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质量和科技含量,努力提升全省墙体材料革新工作发展水平。

  (二)主要目标

  1.“十三五”期间,为适应经济新常态发展,拟定每年新型墙材产量增长8%以上,到2020年,全省新墙材产量力争达到100亿块标砖;同时,不断压缩减产实心粘土砖数量,新型墙体材料占墙材总量的比例年均提高3个百分点,到2020年,新型墙体材料占墙材总量的比例全省将达到80%以上,其中城镇达到100%。

  2.到2020年,全省采用新型墙体材料的建筑竣工面积占城镇建筑竣工面积的比例达到90%以上,实现“禁实”城市的规划区内达到100%。

  3.到2020年,全省所有县城城区实现“禁实”目标;兰州市城市4区、敦煌市、崆峒区、麦积区城市规划区内实现“禁粘”,其他市州所在地城市规划区实现“限粘”。

  4.“十三五”期间,全省将关闭实心粘土砖厂100家以上,实心粘土砖总量控制在30亿块以内。

  5.五年累计节约土地达到300万亩,节约标准煤2000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000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500万吨。

  (三)主要任务

  一是全力推动全省“禁实限粘”目标任务完成。不断完善并抓好《甘肃省“禁实”县城检查验收办法》的落实,高标准开展县城“禁实”城市“限粘”的检查验收工作,列入“十三五”“禁实”县城的必须尽快成立墙改工作机构,开征墙改专项基金。强化建设、设计、图审、施工、监理等单位责任,加强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同时,借助国家建设小城镇和美丽乡村的机遇,在有条件的成片连建的农村危旧房改造中选择示范点,启动“禁实”工作向农村推进,实现农村建设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有所突破。

  二是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新型墙体材料发展。积极引导和推进新型墙体材料企业进行战略重组,培育扶持一批优势龙头企业,提高行业生产集约化和自动化程度,优化产业结构,形成一批新型墙体材料企业集团,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鼓励企业生产轻质高强、保温防火、节能利废的多功能复合一体化新墙材。大力扶持发展以煤矸石、粉煤灰、工业废石膏、建筑垃圾等为主要原料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

  三是继续从严控制实心粘土砖生产。严格依法关闭和取缔占用耕地的粘土砖生产企业,从严控制新建以粘土为原料的烧结墙材企业,限制轮窑生产工艺发展,逐步淘汰3000万块标砖以下的烧结砖生产线。用好淘汰落后产能、关停小企业、技术改造、扶持中小企业等方面的政策,引导粘土砖企业加快转型生产非粘土墙体材料产品,采用先进的节能型隧道窑和自动化生产工艺。加快发展以工业废渣、尾矿、江湖淤泥和建筑垃圾等固体废弃物为原料的新型墙体材料,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四是继续实施墙体材料革新示范工程。在总结“十二五”期间组织实施墙体材料示范企业经验的基础上,继续通过多种形式的示范工程,推动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的深入开展。实施一批龙头企业示范工程,选择全省骨干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采取扶优扶强政策,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培育具有技术优势、品牌优势、管理优势、文化优势的一批新型墙体材料龙头示范企业,进行命名挂牌。实施一批节能利废新型墙体材料示范工程,推进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支持企业利用煤矸石、粉煤灰、尾矿渣、建筑垃圾、工业废石膏、江河淤泥等固体废弃物生产新型墙体材料,提高综合利用效率。实施一批新型墙体材料推广示范工程,结合安居工程、保障房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加大新型墙体材料在城市及县城推广力度,促进新型墙体材料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应用。

  五是规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管。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规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返退、上解、使用和管理程序,落实专用票据制度。“十三五”期间力争全省所有县(市、区)全部开征,突破基金征收盲区。各级单位要主动会同财政、审计部门,严厉查处各种形式的减、免、缓征行为,对情节严重的市、县进行督办和曝光。严格基金使用程序和范围,通过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努力做到征收到位、解缴到位、使用规范,充分发挥好专项基金对实心粘土砖的抑制和对发展新型墙材的扶持作用。

  (四)发展重点

  1.主要产品

  新型墙材品种繁多,各具特色。发展新型墙材,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研究开发和引进发展节能新型墙材。发展新型墙材企业,力求布局合理,避免近距离低水平重复建设。

  砖:烧结页岩多孔砖、烧结煤矸石砖及其他废渣砖,混凝土空心砖、高掺量粉煤灰砖、蒸压灰砂砖,把孔洞率>25%的粘土多孔砖作为小城镇及农居的过渡期墙材。

  块:烧结页岩空心砖及砌块,烧结页岩、煤矸石空心砌块(孔洞率>40%)、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粉煤灰加气及灰砂加气)、石膏砌块、轻集料混凝土砌块、烧结粘土空心砌块(孔洞率>45%)。

  板:石膏空心条板、纤维石膏板及其复合墙板、彩钢夹芯及钢网夹芯复合板、轻集料混凝土条板、墙体轻钢龙骨等。

  其他:聚合物砂浆、粉刷石膏等墙体配套材料。

  2.产品布局

  全省以兰州市为中心,以天水、酒泉两个副中心城市为基点,形成点面结合、城乡结合的新型墙材企业网络布局。“十三五”期间,兰州市重点培育5~8个大中型以石膏、粉煤灰、页岩为原料的新型墙材企业,培育若干个不同级别的专业化科研开发中心;嘉峪关、酒泉、金昌、白银等工业比较发达的城市,以利用工业废渣为重点,各培育2~5个大中型墙材企业;定西、平凉、庆阳培育利用当地的荒山、坡地,发展以页岩、煤矸石、粘土为原料的烧结空心制品的大中型墙材企业3~5个;张掖、武威利用砂石资源,发展以混凝土砌块类为主的大中型墙材企业2~3个;临夏州、甘南、陇南缺少粘土资源,严格禁止粘土实心砖,限制粘土多孔砖,发展页岩烧结多孔砖、空心砖及砌块;其他城市因地制宜培育1~2个规模合理的新型墙材企业。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甘肃省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管理规定》(省政府9号令),将墙体材料革新工作列入各级政府管理目标,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各地要建立健全机构,完善由政府主管部门牵头,工信、发改、科技、财政、国土、环保、建设、税务、工商、质监、人行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的工作协调机制,理顺工作关系,按照职能分工,积极配合,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县(市区)尚未建立墙体材料革新机构的地方,当地政府要负主要责任,尽快明确主管部门,组建或指定机构负责日常工作,做到机构稳定、人员到位、工作落实。要依法追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的主体责任,对落实墙材革新工作政策不力、工作推动不力、县城“禁实”任务完成不好的县(市区),要追究主管部门分管领导的责任。

  (二)推动立法进程,落实各项政策

  墙材革新工作是一项政府性行为,也是一项涉及政府多部门的系统工程,要想深入推动、规范管理,必须有法可依。“十三五”期间,省上要加快出台《甘肃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条例》,各市州墙体材料革新主管部门也要加强对墙材革新工作的行政管理。同时,要严格落实好现有的各项政策措施,要以《甘肃省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管理规定》(省政府2003年第9号令)为执法依据,严格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甘政办发〔2006〕31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财政厅等部门甘肃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甘政办发〔2009〕103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09〕187号)、《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加强县城“禁实”工件的通知》(甘工信发〔2014〕347号)等一系列政策规定,坚持对各地墙材革新和县城“禁实”城市“限粘”工作实行绩效考评,量化管理;坚持依规落实,规范管理;坚持政府主管,部门协同。

  (三)坚持服务引导,促进企业发展

  贯彻落实好淘汰落后产能、扶持新墙材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强对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的服务引导、技术扶持,促进全省新型墙材企业平稳健康发展。一要充分发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调控、各级政府扶持资金带动投资、对新型墙体材料税收优惠等政策的引导、扶持和调控作用,提高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市场竞争力和发展后劲,促进工业废弃物的循环利用和企业清洁生产。二是加强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管理工作,规范认定程序,增强认定的严肃性,及时向社会提供新型墙体材料企业信息,引导和协助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健康发展。三是建立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质量监管长效机制,依托省墙改办委托检测的甘肃省建筑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兰州民大土木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甘肃省土木工程科学研究院等三家单位,加强对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检,不断强化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的质量意识,促进企业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合格产品投入市场。

  (四)加强基金管理,规范征收使用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是政府性基金,发挥好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在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推动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发展中的调控作用,是各级墙体材料革新部门的重要职责。要严格执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财政厅等部门甘肃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甘政办发〔2009〕103号),进一步加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返退和使用管理,确保应收尽收,应退则退。严禁提高或降低专项基金的征收标准,严禁任何单位以任何理由减、免、缓征专项基金。要加强对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专项检查,对各地违法减免专项基金,不按规定征收、返退、上解、使用的,造成墙改专项资金流失的,要查处通报,追究责任。要进一步规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扶持工作,加强和完善扶持项目申报审核程序,明确审核岗位职责,依法开展项目受理、核查、审批工作。要进一步提高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对新型墙体材料生产应用和科研开发重点项目的补助支持力度,促进项目的实施和见效。

  (五)加快科研开发,提升发展水平

  要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研发力量,做好研发机构和新墙材企业间的桥梁,鼓励新墙材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努力提升全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水平。加快研究制定和完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应用技术标准体系和配套材料,委托有关单位研究制定新型墙体材料技术指南、施工工法、图集和相应标准,促进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鼓励研究开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需求,科技含量高、利废效果好、节能效果显著、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有效利用各类工业废弃物、尾矿砂、河湖淤泥和建筑垃圾,积极推行清洁生产,依靠科技进步大力促进新型墙体材料发展。

  (六)做好宣传培训,提升人员素质

  “十三五”期间,除市州对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统一管理的以外,其他县(市区)必须全部建立健全组织机构,配备专人负责。省上要加强对各级墙材革新行政主管部门和墙改办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切实提高队伍素质,提高相关人员行政能力。建立定期培训制度,不断创新培训方式和方法,结合岗位实际和相关政策法规,经常性地开展主要业务工作培训。紧紧围绕墙体材料革新工作重点,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加强墙体材料革新政策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刊物、网站及当地舆论的宣传和监督作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和墙体材料革新网站等媒体,采用灵活有效的形式,大力宣传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淘汰粘土砖的重大意义,努力营造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编辑:徐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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