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廊建设也是地下空间的确权过程

2016/03/22 09:49 来源:李英欣

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政府一手包办绝对建不起来!共识是需要广泛地吸引社会资本,但要实现这一点,最重要的前提条件是发掘出地下综合管廊的经济开发模式,让参与投资的各种资本都能获得稳定的收益——就是要实现地下空间的可经营性。要让地下空间利用发挥出最大的效能,就必须形成地下空间清晰的产权划分。在产权清晰的基础上实现经营,实现产权的可流动性,激励最好的资源向地下空间流动和配置,改善整个城市地下的面貌。......

  城市道路你方挖完我方挖,“看海”现象频出的原因,可以说是一种公地悲剧,因为地下空间是“公地”,所以没有看顾的主体。这种无人享有权利;同时也无人管理的局面必须打破。

  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政府一手包办绝对建不起来!共识是需要广泛地吸引社会资本,但要实现这一点,最重要的前提条件是发掘出地下综合管廊的经济开发模式,让参与投资的各种资本都能获得稳定的收益——就是要实现地下空间的可经营性。要让地下空间利用发挥出最大的效能,就必须形成地下空间清晰的产权划分。在产权清晰的基础上实现经营,实现产权的可流动性,激励最好的资源向地下空间流动和配置,改善整个城市地下的面貌。

  一、要形成地下空间开发的供给制度。地方政府可以出台地下空间的有偿出让办法,仿照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对有条件的地下空间采取项目招拍挂。

  二、有了明晰的产权,建营企业可以以此为依托到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弥补建设资金的不足。更可改变社会资本不愿意投资的现况。

  三、产权拥有者会对地下空间合理化、集约化开发,使其利益最大化。但好的有利于市民的有利于城市发展的开发和利用政府坚决支持;反之政府要坚决反对、果断制止、严厉处罚。

  四、有了产权,小微企业和市民有了新的投资渠道,增加了资产项目的收入,拉动社会消费。市民既有投资的回报,又能享受到管廊给生活带来的便利。

  随着人口增长和城市化的飞速发展,全世界的城市都在向地下探索发展空间,这种集约化的发展模式已经成为必需,发掘地下空间已经成为城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个必要的前提条件。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也是基础设施投资的一个新领域,地下管廊建设工程上升到国家战略的层面,显然是注入了一剂强心针,各地政府应该用好这个机会;拉动经济,造福人民!

  管廊建设不仅仅就是造一条通道,它同时形成了新的行业;创新了城市管理方法;利用了新的空间;确定了权利归属,盘活了城市资产。


编辑:鞠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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