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2016年全省建筑业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2016年全省建筑业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西宁、海东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各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现将《2016年全省建筑业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今年的建筑业监管工作。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2月23日
2016年全省建筑业监管工作要点
2016年,全省建筑业监管的工作思路是: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城市工作会议以及省委十二届十次、十一次全会,全国及我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加快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为重点,以深化建筑业改革为动力,以人才队伍建设为支撑,创新建筑市场监管方式,努力实现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确定的工作目标,推动全省建筑业平稳较快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推进建筑业改革与发展
(一)加强制度建设。深入研究我省建筑业发展和监管存在的问题,加快建筑业深化改革步伐。修订《青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健全和完善我省建筑业法规和制度体系。
(二)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研究制定推进我省建筑产业现代化政策,以装配式建筑为重点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开展装配式结构体系的设计、生产、施工、验收等标准、规范和图集的编制工作。组织开展试点示范,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和企业建设建筑产业化生产基地,并选择政府投资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学校、医院等项目开展试点。
(三)推进工程总承包制度。研究制定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政策,开展政府投资项目购买第三方服务试点,引导省内骨干设计、施工企业转型为工程建设全过程服务的总承包商。鼓励符合条件的监理等中介服务机构以代建、项目管理方式参与项目建设。
(四)探索推行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制度。完善市场化的风险防范机制,发挥工程担保、保险等市场机制的作用,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和承包商履约担保,采用经济手段约束建设单位、承包商履约行为。试行保函代替保证金,减轻企业负担。
(五)提升建筑业企业竞争力。培育壮大优势企业,支持中小型建筑业企业发展,提高本省企业市场占有率。大力发展建筑劳务企业,支持建筑业劳务工人返乡带头组建建筑劳务企业,提高本省农民工使用比例。搭建施工企业与建材生产企业交互平台,提高本省建材产品就地消纳能力。
(六)进一步建立完善工程造价管理制度。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及《青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全省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全面清理现有造价管理制度和计价依据。根据国家和我省绿色建筑和建筑产业现代化政策,研究编制我省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二、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
(七)完善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各方主体信用信息的收集、发布和成果运用,健全建筑市场优胜劣汰的诚信奖惩机制,完善诚信信息上报工作制度,加大不良行为信息公开力度,形成建筑市场与现场联动机制。
(八)推进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的应用。督促指导各地加快平台应用,加快企业库、人员库、项目库和信用库建设,推进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在全省范围内基本建立覆盖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各方主体,以及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管信息系统。
(九)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政策研究,研究建筑市场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加强建筑工程中标后的管理,重点查处不按标准配备项目管理人员和项目班子人员与投标承诺不一致的行为。
(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继续开展建筑市场、招投标市场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建设工程无资质施工、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和曝光力度,规范建筑市场和招投标市场秩序。
三、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十一)扎实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继续深入推进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全面落实工程建设五方主体及项目负责人质量责任。做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第三、第四阶段工作,认真总结经验,研究建立我省工程质量治理长效机制,确保两年行动取得实效,促进我省建设工程质量全面提升。
(十二)推进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加强以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校安工程、市政基础设施为重点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质量安全专项督查。继续推进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开展专项治理示范工程创建活动,推行样板间制度。研究制定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推行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推进质量行为管理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全面提升工程质量,达到基本消除工程质量通病的目标。
(十三)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全面贯彻全国、全省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专项督查。创新管理模式,推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承诺制度,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大力推行安全风险隐患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针对建筑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施工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坚持标本兼治,有效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
四、加强建筑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四)积极开展建筑业从业人员培训工作。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工人技能培训,确定一批基础条件好、技术实力强、具备条件的总承包企业作为我省建筑劳务的培训机构。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管人员培训、考核、发证工作,提高建筑业从业人员素质。以加强师资、统一教材、严格管理为抓手,加大对培训单位的监督管理,确保培训质量。
(十五)开展劳务用工实名制试点。引导建筑用工方式改革,加强劳务管理,开展推行劳务用工实名制试点,适时召开全省建筑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现场会,构建有利于形成建筑产业骨干工人队伍的长效机制。
编辑:鞠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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