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印发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1月15日,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同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安委〔2016〕1号)。该文件指明了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明确“精心编制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科学谋划安全生产工作”“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围绕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强化制度、技术和管理措施”“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全面推进依法治安,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加强职业健康工作,有效控制职业病危害”“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提供有力保障”八项工作重点。
根据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2016年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源头管控,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同时要加快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风险预防控制体系和社会共治体系,努力实现事故总量继续下降、死亡人数继续减少、重特大事故频发势头得到遏制。
《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要求在高危行业领域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制定定期更新设备等制度标准,加快淘汰落后技术、装备、工艺和产能,实施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煤矿退出机制。同时抓好矿山和尾矿库、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涉爆粉尘、消防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物流运输、储存使用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治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要深入分析容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及关键环节,在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铁路及高铁、城市轨道、民航、港口、油气输送管道、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等高风险行业领域,推行风险等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
《要点》强调,要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督促推动各类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义务,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现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改的闭环管理。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建立事故隐患整改不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制定企业全员岗位安全责任指导意见,推动企业建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加强班组管理、岗位管理和现场管理。推行企业安全状况自评估和政府备案抽检,推动高危行业企业落实安全风险等级管理、安全诚信、安全费用提取等制度。
《要点》指出,要加快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应用,建立实施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公示、信用承诺和信用等级评定、不良信用记录和“黑名单”等制度,对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强化失信联合惩戒和守信联合激励。同时加快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法实施条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等配套法律法规。
《要点》还对职业健康做出相关规定,把职业健康工作摆到了更加重要的位置,提出要强化高危粉尘、高毒物品等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和前期预防,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综合监管执法,推动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转型升级和淘汰退出。
编辑:马佳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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