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有感于有关材料由公安机关自行采集
去年年底,《新华网》发了一条公安部详细公布公民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规定要求的消息,蛮有看头的。消息称,为顺应人民群众关切,公安部改变以往申办因私出入境证件需同时交验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做法,今后公民申办因私出入境证件不再需要提交户口簿,有关信息由公安机关通过内部网络查询;不再需要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切实减少申请人的办证成本,有关材料由公安机关自行采集。说蛮有看头是因为在于公安部自己改变了过去由公民做的事改由自己做,即有关信息由公安机关通过内部网络查询及有关材料由公安机关自行采集。
自从世上出现了复印机,复印成了办公不可缺失的手段。开会时分发会议资料要复印,便于参会者细细研讨倒也很有必要。材料归档需要复印相关材料也属必要。而在现实中,复印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证明什么,虽不是“证明你妈是你妈”,但至少也是“备查你妈是你妈”。在没有复印机时代,为了证明自己有某证书,只能到照相馆,用(冲胶片)照相的办法印了照片提供,由于价格不菲,用的很少。到了互通互联时代,动辄就要复印件以证明有这么回事,显然是既落伍,又浪费资源,还污染了环境。
本来嘛,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中的复印件很大一部分是证明“有”或“是”,完全可以通过互联网有关平台采集或得到确认。要申请人复印一大摞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送到审批人处也只是证明了“有”或“是”,说句不中听的话,复印件造假可十分简单,贴一下多复印几次,把痕迹边缘消淡点,审批人能有精力去仔细识别!如真要核查确认的话,到有关平台去采集,更为可靠。
新的一年来到了,去年3 月1日起实施《水泥行业规范条件(2015 年本)》。从2012年9月公告第一批符合水泥行业准入条件生产线名单至2015年5月公告第八批为止,计901条水泥生产线,约1/2,进展不太快。不过,新的一年,也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想必“准入”会提速。
当前企业申请程序执行的是《水泥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依据《暂行办法》,企业申请准入公告应当提交13种材料,其中(纯)复印件有7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项目建设核准文件复印件;项目建设土地审批文件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复印件;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审批和验收文件复印件;采矿权证复印件,或长期供货合同及供货方采矿权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矿山企业);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其中证明材料有4种:化验室合格证和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证明文件;能源审计或能效评价检验测试报告(年耗标准煤5000吨及以上的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及通过验收的证明文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证明文件。这4种证明材料也需不少复印件支撑。
企业申请准入公告所需的复印件着实不少,作用也无非证明“有”或“是”,在新的一年里,主管部门可否借鉴公安部的做法,相关信息也能尝试自行采集。对此,水泥企业一定会给个大大的点赞。
编辑:张晓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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