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水泥企业应积极争做能效“领跑者”

中国水泥网特约评论员 冉冉 · 2015-11-26 13:46

  工信部网站11月24日公布工信部、发改委、质检总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活动有关事项通知,随通知一并发布《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称,为推进工业绿色发展和转型升级,持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三部委决定建立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制度。形成推动高耗能行业能效水平整体提升的长效机制,引导行业企业追赶能效“领跑者”。《实施细则》还明确表示,适时将能效“领跑者”指标纳入能耗限额国家标准。

  去年12月31日发改委等七部委下发《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能效“领跑者”是指同类可比范围内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产品、企业或单位。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对增强全社会节能减排动力、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环境具有重要意义。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范围包括三类:终端用能产品、高耗能行业和公共机构。《实施细则》明确,此次先行先试能效“领跑者”制度的高耗能行业有水泥、平板玻璃等五个行业。

  按《实施方案》规定,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须达到基本要求有以下5项。

  1、单位产品能耗水平达到能耗限额国家标准的先进值,且为行业的领先水平。能效“领跑者”指标应逐年提高。

  2、“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均完成了政府下达的节能量目标任务,未使用落后的用能设备和产品。

  3、按照国家标准《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 23331) ,建立了能源管理体系;建立了完备的能源统计和计量管理体系,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满足国家标准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要求,已经通过能源计量审查;建立了节能奖惩制度;已经开展或正在开展能耗在线实时监测系统建设。

  4、年能源消费量超过 1 万吨标准煤的独立法人。

  5、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事故。

  此次《实施细则》对要求申请能效“领跑者”的企业,即能入围的企业必须满足5项条件。

  1.上一年度单位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国家标准先进值。(入围底线)

  2.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禁止、淘汰目录的落后用能设备和产品。(入围在时间跨度上较《实施方案》调整为在申请报告中要有近三年单位产品能耗指标及其他能效指标内容)

  3.按照国家标准《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 23331),建立了能源管理体系;建立了完备的能源统计和计量管理体系,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满足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要求,已通过能源计量审查;建立了节能奖惩制度;已经开展或正在开展能源管理中心或能耗监测系统建设。(同《实施方案》)

  4.年能源消费量超过1万吨标准煤的独立法人。(同《实施方案》)

  5.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事故或产品质量违法行为。(较《实施方案》除安全、环境外,增加了对产品质量要求)

  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国家标准(GB16780-2012)列有现有企业、新建企业、先进企业三档指标,对现有和新建是强制标准,先进则为推荐标准。水泥企业要申请入围必须达到推荐先进一档标准。

  要求未使用落后的用能设备和产品,《实施细则》明确表述为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禁止、淘汰目录的落后用能设备和产品。要注意的是已列入淘汰目录的用能设备和产品也在未使用之列,即对这类设备也要完成更新,不可还在在线使用。

  在企业管理上有3条硬杠。建立了能源管理体系;建立了完备的能源统计和计量管理体系,并通过能源计量审查;建立了节能奖惩制度。至于能耗在线实时监测系统建设作为1条“弹性”规定,已经开展或正在开展都行,即有个计划书也ok。

  对于企业是否守法,从安全、环境领域延伸到产品质量领域。确应如此,如果连产品质量上都违法,那还“领跑”什么呀!

  《实施细则》规定,由企业申请,经省级主管部门初审,将符合入围条件的企业上报工信部、发改委、质检总局。工信部、发改委、质检总局组织行业协会或第三方机构开展复审,通过资料审查、现场核验、同行评议、专家评审等方式,遴选出上一年度的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名录和单耗指标。经核实满足入围条件的企业为入围企业,其中,达到行业领先水平的3-5家企业为能效“领跑者”企业。入围也就是获得“提名”,达到行业领先水平的则是得奖“明星”。能入围也很光荣,证明企业在能源管理上成绩得到了认同。能成为“领跑者”证明企业在能源管理上更上一层楼,是企业重要的荣誉证书之一,是软实力的体现,是行业内企业追逐的“明星”。

  《实施细则》明确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每年发布一次。一次获称“领跑者”不是可享受终身领跑者荣誉,必须不断自我提升。对于能效“领跑者”企业将获得国家政策的优先支持,对入围企业也可获得国家政策的支持。《实施细则》明确表示,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绿色制造、节能改造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优先支持入围企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能源管理信息化建设等能效提升工作。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重点项目推荐中优先推荐入围企业项目,鼓励金融机构优先支持入围企业融资需求。鼓励各地区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出台相应的配套激励政策,进一步提高企业参与能效“领跑者”的积极性。

  在国家层面上,把能效“领跑者”指标作为能评、化解过剩产能、实施差别电价等政策的重要参考。建立标准动态更新机制,根据行业能效“领跑者”能效提升情况,适时启动能耗限额标准的修订工作。至所以成为领跑者是因为有大批跑步者追逐,否则只能是一人独舞。政策导向也是要大家一起跑,而且要形成你追我赶的场面。如果实在不愿跑,随着适时将能效“领跑者”指标纳入能耗限额国家标准的政策执行,到根据行业能效“领跑者”能效提升情况,适时启动能耗限额标准的修订工作后,势必将被强制出局。

  对于还没达到能耗先进标准的水泥企业要努力争取达到,争取进入能效入围企业。对已经达到能耗先进标准的企业要努力成为能效“领跑者”。《实施细则》要求各级工信主管部门、发改委、质量监督部门,以及各行业协会要积极动员本地区、本行业企业参与能效“领跑者”。现在水泥行业已经作为先行先试能效“领跑者”制度的行业,水泥企业应该积极参与,积极推动水泥行业能效水平整体提升。

编辑:张晓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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