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加强混凝土工程质量检测管理
为规范预拌混凝土企业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申请资质行为、加强实验室的考核工作,9月14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关于预拌混凝土企业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实验室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福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对于预拌混凝土企业实验室考核,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分别对实验室负责人和混凝土试验员、检测能力、企业设立分厂(分站)进行考核。实验室负责人和混凝土试验员按《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考核,年龄均不超过60周岁。实验室负责人应持有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考核合格的配合比设计检测岗位合格证书,混凝土试验员应持有经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考核合格的配合比设计、试块强度、水泥物理力学性能等3个检测项目之一的岗位合格证书,且上述三个检测项目中每个检测项目应有不少于3人持有其岗位合格证书。分厂(分站)的工程技术人员、厂房、设备设施、试验室及试验室主任、检测人员应单独配置,且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
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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