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地方电价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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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上调标准为每千瓦时3.95分;
上海:销售电价水平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8分,并首次实行季节性电价:夏季用电高峰季节平均每千瓦时上调3.5分,其它季节上调2.5分;
广东:平均销售电价水平每千瓦时相应提高2.5分;
重庆:工业、商业等用电价格每千瓦时上调4分;
江西: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每千瓦时上调3分,电网销售电价平均提价水平为每千瓦时3.97分;
江苏:全省平均销售电价水平每千瓦时上涨2.9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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