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全面深入推进建筑节能
“十二五”以来,山东省将建筑节能作为落实中央节能减排部署、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积极响应“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号召,健全机制,强化措施,深入推进,取得了积极进展。
目前,全省新建节能建筑2.8亿平方米、绿色建筑2900万平方米,改造既有居住建筑746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635万平方米,建成太阳能光热一体化应用建筑7498万平方米,全面超额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各项任务。在全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排检查中,山东省获得高度评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先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山东省政府授予“全国建筑节能先进单位”、“全省节能减排先进单位”称号。山东省政府为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记集体一等功。
在全面深入推进建筑节能减排工作中,该省突出六个“强化”。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山东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成立了由分管省长任组长的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领导小组,并先后两次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山东省人大先后颁布实施《山东省节能条例》、《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地方法规,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大力推进绿色建筑行动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不断加大建筑节能推进力度。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研究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编制实施了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一系列规划,指导全省建筑节能工作科学有序推进。
二是强化约束激励。山东省政府将绿色建筑发展、新建建筑节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光热建筑应用等纳入对各级政府节能考核内容及重点民生工程中,年初下达任务,年底组织考核。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山东省监察厅联合成立建筑节能督察办公室,加强跟踪督导检查,对重点工作实行月调度、月通报。省级财政设立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十二五”以来,安排9.5亿元资金支持绿色建筑、省级绿色生态城区、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改造及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并从新型墙材基金中列支1.25亿元扶持建筑节能关键技术研发和示范工程建设。
三是强化示范引领。积极争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全省获批国家集中连片推广区2个、示范市(县、区)27个、示范项目94个、科技及产业化项目8个,应用面积5467万平方米、光电装机容量99.9兆瓦。以示范为引领,带动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全省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率达到50%以上。去年以来,率先启动了省级绿色生态城区、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试点示范创建,12个城区、11个项目分别列入省级示范,有力促进了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并推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向更高层次发展。同时,组织开展了20所省级节约型校园、11家省级节约型医院创建,以重点行业为突破口,加快推进公共建筑节能。
四是强化创新驱动。完善标准体系建设,编制实施建筑节能相关标准规程30余项,并在北方各省中率先组织编制了居住建筑节能75%设计标准,现已通过评审。创新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模式,鼓励以供热企业为主体组织实施改造。威海市采用这一模式,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改造后的建筑单位面积供热能耗下降28%,冬季室内温度提高3摄氏度~6摄氏度。组织开展关键技术攻关,着眼于建筑保温与结构同寿命,研发推广了四大类一体化技术体系,实现了产品系列化、生产标准化、产业规模化。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成立了厅长任组长、分管厅长任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组建了专家委员会,利用省级财政资金支持5个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城市创建及6项重大科研课题研究,全省创建国家住宅产业化综合试点城市1个、示范基地8个。
五是强化闭合管理。建立健全规划审批、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各环节层层把关的闭合式监管体系。全省新建建筑设计、施工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分别达100%、99%。实行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强制推广,全省城市规划区内12层以下住宅及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全部同步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5个市将强制范围扩大至100米以下高层建筑。推行绿色建筑全过程监管。自今年起,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为主的机关办公建筑、公益性建筑、保障性住房及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至少达到一星级标准。将公共建筑节能监测系统建设列入地方法规,依法加快推进,省及17个设区市全部建成公共建筑节能监测平台,成为全国第一个覆盖所有设区城市并实现部、省、市三级能耗信息联网的省份。
六是强化宣传培训。先后举办了4期全省新型城镇化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指导行业协会成功举办两届“山东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新技术产品博览会”,认真开展节能宣传周、低碳日等活动,积极组织各类标准培训、技术研讨、法规宣贯等活动,为建筑节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编辑:曾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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