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开展预拌混凝土绿色清洁生产示范企业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会员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和《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的精神,大力推行绿色混凝土产业发展,引导企业转型升级实现混凝土产品生产绿色化,经研究,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预拌混凝土分会将继续组织开展预拌混凝土绿色清洁生产示范企业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预拌混凝土绿色清洁生产示范企业评选活动,推动预拌混凝土企业采用绿色原材料,加强生产管理体系建设,以增加资源循环利用及减少资源消耗;以技术为先导开发新型绿色混凝土产品,减少水泥用量,提高对工业废渣的综合利用效率;强化生产过程控制,减少废水、废渣排放。
评选出来的注重绿色发展和清洁生产优秀的示范企业,将为我国预拌混凝土行业的清洁生产、节约能源、提高资源利用率、保护和改善环境起到示范引领作用,最终实现预拌混凝土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评选范围与申报时间
凡为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会员的预拌混凝土单独搅拌站站点均可参加评选,企业可以向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预拌混凝土分会直接申报,也可以由地方行业协会和大型企业推荐申报。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15日。
三、评选活动的组织
成立预拌混凝土绿色清洁生产示范企业评选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评选工作小组),负责对评选全过程的控制并对入选的企业进行最终的评审结果的认定和批准。
组 长:徐永模(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副会长兼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会长)
副组长:韩先福(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副会长兼预拌混凝土分会理事长)
谭洪光(云南省混凝土协会理事长、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预拌混凝土分会名誉理事长)
曾庆东(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常务副秘书长)
师海霞(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预拌混凝土分会秘书长)
组 员:顾炎晴、陈爱芝、刘建江、周永祥、张涛、陈访国、皮永诚、李章建以及各地区行业协会推荐的专家。
四、评选程序
1.申报资料
申报单位需要准备以下资料,其中(1)-(5)需要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
(1)《企业申报表》(见附件1);
(2)企业简介(设备型号、人员组成和数量、年产量等);
(3)关于环境、安全方面的评价证书或结果;
(4)近2年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企业说明;
(5)关于废水、粉尘、噪声的处理措施说明;
(6)企业场区视频(实拍视频,要求场区全景和体现企业清洁生产的细节措施,如废水回收、废渣处理、生产线上料和搅拌系统,以及实验室面貌);
(7)企业其他证明资料。
2.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由评选工作小组委派审核组或委托地方协会组织专家进行,依据《预拌混凝土企业绿色清洁生产评选细则及打分表》(见附件2)对各环节进行评估打分,并填写成《现场评审报告》(见附件3)。
3.综合评审
评选工作小组召开评审会,最终确定获得预拌混凝土绿色清洁生产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
评审工作小组成员遵守直接关系回避制度。
4.公示
获得预拌混凝土绿色清洁生产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的名单在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有异议的单位,由评选工作小组调查核实,提出意见。
五、表彰
对评选出的预拌混凝土绿色清洁生产示范企业颁发证书及奖杯,协会将通过杂志、网站等媒体予以广泛宣传。
对于获得预拌混凝土绿色清洁生产示范企业称号的优秀企业,将推荐参加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系统第三批建材行业“百家节能减排示范企业”的评选。
六、评选纪律
作为社会公益活动,预拌混凝土绿色清洁生产示范企业评选活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联系方式
单位: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预拌混凝土分会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1号南配楼1343室
联系人:师海霞13911486875;贾嘉13699155738
电话/传真:010-57811304
邮箱:ybhntfh@126.com
附件:
2.《全国预拌混凝土企业绿色清洁生产评选细则及打分表》.doc
红头文件:关于继续开展预拌混凝土绿色清洁生产示范企业评选工作的通知.pdf
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预拌混凝土分会
2015年7月23日
编辑:鞠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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