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产业化“深圳经验”启示
记者在沈阳召开的建筑产业现代化座谈会上也了解到产业化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一是我们经常把产业化简单理解为预制混凝土技术,也就是PC技术。政府的很多激励政策也都是针对PC制订的,实际上,PC只是产业化、工业化的一部分。二是忽略了部品部件是产业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产业化应该是一个完整的产业链,没有部品部件的参与,建筑只能称为工业化,而不能称为产业化。三是产业化在政府、行业、企业三方面的协同作战能力虽然有提高,但还不够紧密,各地的发展水平也参差不齐。从“深圳经验”中我们得到的启示是:
首先要加强顶层设计,制定发展规划。与会代表普遍认为,我国住宅产业正处于新型城镇化、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融合时期,在出台产业化相关政策法规时,有必要将产业化发展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础设施和生态保护规划等相互融合兼顾,同时结合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等要求,制定《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发展行动方案》、《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规划纲要》。要在72号文件实施情况评估工作基础上,尽快研究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进一步提高住宅质量性能的意见》,明确发展目标和配套措施。另外,产业化住宅从设计到交付使用的全过程都与传统住宅不同,应尽快制定完善招投标、设计、施工等阶段的管理制度,修订产业化住宅工程定额、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造价标准,确保产业化住宅由建造到使用全过程的规范管理。
其次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培育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国家相关部门要研究出台土地方面的优惠政策。如在土地出让时,明确开发商建造产业化住宅的比例;制定容积率奖励政策,激发企业开发预制装配式住宅积极性。要加大对产业化住宅的财政、金融支持。制定财政、金融优惠政策,如对于采用产业化方式建造的住宅给予财政资金奖励;符合产业化建造标准的项目,可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对开发产业化住宅的开发商实行贷款贴息政策;优先贷款给符合产业化标准的开发项目等。对于购买产业化住宅的消费者,可提供一定的补贴,给予首付比例降低和贷款利率优惠等优惠政策。要加强税收政策扶持。研究出台支持产业化住宅构配件生产企业的优惠政策,如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同等税收优惠待遇;在产业化发展初期,对于建筑构配件生产企业减免营业税,以降低成本。
与此同时,全装修住宅是产业化住宅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现行税收制度导致的重复征税情况,阻碍了全装修住宅的发展。因此,针对全装修住宅的税收改革和优惠政策应尽快出台。如对于全装修住宅的开发建设单位,计征营业税时扣除全装修成本;对于全装修住宅的购买者,计征契税时扣除装修价格。
再其次是完善标准体系,强化技术支撑。住宅产业要全面转型升级,离不开建造标准体系的健全完善,要建立住宅产业现代化评价标准体系。建立产业化技术、产品和部品部件的评价标准体系及检验、检测、认定的质量保障体系,确保产业化住宅性能、质量等评价有据可依。可考虑借鉴国外的成熟经验,科学制定产业化住宅项目的认定指标,划分产业化住宅的不同等级,建立产业化住宅分级评定制度。要建立标准化设计引导下的通用部品体系,完善基本模数国家标准,引导产业化住宅设计向标准化方向发展,尽快建立通用部品体系。可以以保障性住房为载体,在重点示范项目中推广标准化设计,规模化、通用化部品部件的应用,重点发展厨房、卫生间标准化设计以及相应模数化产品部品的集成与配置。结合先进建造技术和理念增加产业化住宅科技附加值。
最后是发展绿色建筑和被动式低能耗建筑。上述两种建筑类型,代表了产业化新的发展方向,符合我国节能减排的方针政策。把住宅产业化与绿色建筑、被动式低能耗建筑有机整合,实现以工业化方式建造低碳绿色住宅,达到提高建设领域节能效益,实现绿色建筑综合发展和推广的目标。同时要继续发挥试点示范引路的作用,对于基础条件较好的地区,可依托试点城市载体推进产业化基地建设,培育产业集群;对于基础条件相对薄弱的地区,可从内装产业化或部品部件产业化入手,逐步提高产业化水平,稳步推进产业化工作,尽快建设一批产业化全装修住宅示范项目。建立全装修住宅质量管理体系,实现全装修住宅的土建设计一体化、施工装配化,促进绿色、节能、低碳、环保部品部件在全装修住宅中的集成与利用,带动全装修住宅全产业链的规模化生产。同时要加强专业化的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宣传力度,让全社会都认识到住宅产业化给老百姓带来的好处。
为此,深圳又自我加压,制定了下一步工作计划。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相关负责人日前就产业化进行了全面解读,从中我们看到了深圳在新阶段发展产业化的轮廓:
一是抓好建筑产业化统筹工作。继续以“创建示范城市,提升住宅质量”为目标,编制“十三五”发展规划。研究将推进住宅产业化工作扩大到建筑产业现代化,并上升为政府规章制度。“十三五”期间启动立法程序,出台《建筑品质促进法》通过立法手段推广建筑产业化。
二是理顺建筑产业化行政服务工作。建筑产业化将改变传统建设模式,实现从建造到制造的转变,现有的行政服务流程有不相适应的地方。因此要细化住建、规土、市场监督等部门的协同服务流程和要求,建立与产业化住宅项目相适应的土地供应、规划管理、图纸审查、部品质量、建设监管、住宅预售与交付使用等方面的行政服务制度,修订相关行政服务文件。
三是完善建筑产业化技术标准体系。推广住宅标准化工业化产品,在政府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中,推广使用《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标准化设计图集》和工业化建造技术,建立深圳保障性住房的工业化产品标准。构建住宅建设全过程BIM信息化平台,通过数字化平台实现从单纯项目建设监管向项目全生命周期建设运营管理的转变。健全住宅产业化标准定额,填补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造价定额的空白,为建设和施工单位工程造价计价提供了参考依据。
四是扩大试点示范工作范围。加大住宅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力度,培育和发展一批产业关联度大、带动能力强的住宅产业化龙头企业。积极培育和孵化国家康居示范工程,开展住宅性能认定和优良住宅部品认证工作。加大工程项目建设力度,全年落实不少于200万平方米。
五是加强相关人员教育培训。联合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开展相关学科专业,加强住宅产业化的职业教育和职业资格认证。开展企业和行政管理部门的分类培训,重点培养项目管理人员和职业技术工人。定期举办住宅产业化高峰论坛和培训班,在建设领域职业技术教育中开展住宅产业化相关课程和技能培训。把好全局,分层推进。在建筑产业化、住宅产业化中体现深圳质量、深圳标准。
深圳品牌是明天深圳产业化的新目标、新动力、新跨越!
编辑: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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