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再批准24个低碳经济试点单位

中国建材报 杜小卫 · 2015-05-27 10:32

  为加快形成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江苏近日再批准公布24个低碳经济试点单位。这批低碳经济试点单位未来将被打造成低碳生态城市或低能耗、低排放、循环型企业,并成为引领江苏低碳绿色发展的试验区、先导区和示范区。

  本次批准公布的24个低碳经济试点单位由4座城市、10个园区、10家企业组成。“十二五”期间,这24个低碳经济试点单位的碳强度下降幅度将体现先进性,将率先建立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将加大在资金投入、技术研发、应用示范、管理创新及制度建设方面的探索力度,并从上下游的供应链、企业间的产业链、生产与消费的循环链方面系统性地考虑碳排放因素。根据江苏省近日召开的低碳经济试点工作推进会精神,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将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低碳经济试点单位的“十二五”规划,要求各试点单位参照江苏省“十二五”期间碳强度下降19%的指标,实现更大幅度的下降。对于试点单位的新能源项目、科技项目、节能及循环经济项目等,政府将优先列入规划给予资金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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